前两年家里长辈走了之后,一堆亲戚凑在一起商量子女怎么继承父母房产这件事,吵了好几天,我跟着跑手续,才知道好多大家随口说的办法,到窗口根本行不通。之前总听旁人讲,房子早晚都是孩子的,签个字就完事,真轮到自己头上,才发现里面卡着一堆不起眼的条件,差一份材料都走不动流程。
最先碰钉子的地方,是这套房子不是老人单独所有。房产证上是父母两个人的名字,母亲先走,父亲还在世,那属于母亲的那一半份额才是遗产,剩下一半还是父亲的,不能直接全部过户给我们几个子女。一开始没搞懂这个,兴冲冲带着房产证去不动产大厅,工作人员直接把材料退回来,说要先把共有人的份额分开,再谈继承的事。
家里当初没提前立书面遗嘱,长辈只是口头跟家里人提过房子留给我们,这个话在办理的时候不算数。接待我们的工作人员说,口头遗嘱只有特定紧急情形才认可,平时闲聊说的不算,没有有效遗嘱的话,就按法定继承来,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份,不光是子女,在世的老人配偶也在内。那段时间来回核对亲属关系证明,翻旧户口本、找早年的档案,很多老材料存放的地方都不一样,来回跑了好几个部门。
这只是我的个人感受,不是标准答案。
后来找了某律师事务所的人帮忙捋清楚继承人范围,家里兄弟姐妹几个人商量一致,愿意放弃继承的,要去到现场做放弃继承的相关手续,不能私下写一张纸条互相签字就管用。有人在外地赶不回来,还得问清楚异地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文书,邮寄的材料也有固定格式,自己随便打印的版本,公证处那边不收。那段时间最耗人的不是交钱,是所有人时间凑不到一块,有人上班抽不开身,有人在外地,拖了快两个月才把人凑齐。
有个亲戚家是提前办好遗嘱公证的,流程走起来顺畅很多。他们家老人早几年就把遗嘱办好,写明房产留给指定的孩子,等到老人离世之后,继承人拿着公证书、死亡证明、亲属材料去办,不用再召集其他兄弟姐妹到场放弃,少了很多拉扯。但也不是有公证遗嘱就万事大吉,同样要核验房产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如果房子还在还贷,继承过户之前,还要跟银行沟通变更相关手续,这个点之前完全没预料到。
还有一种情况,是打算走买卖过户的路子,不少人说这个税费更低。问过之后才明白,这条路适合父母还健在的时候操作,一旦人已经不在了,就没法走买卖,只能走继承相关的渠道。别像我们一开始那样,抱着这个想法去咨询,白白浪费半天排队的时间。不同的过户方式,税费差别挺大,而且每一个地方的窗口细则,多多少少会有一点差别,网上查到的内容,不一定完全适配本地的要求。
手续全部提交之后,等待审核的那段日子,心里一直悬着。不动产那边要核查产权档案,核对所有证明材料的真伪,中间补过一次亲属关系的佐证,档案室里早年的登记信息有一处名字同音不同字,又额外开了证明来佐证是同一个人。等到审核通过,缴费之后,才能拿到新的不动产权证,新证上面会标注是继承得来的房产。
之前没想过,继承拿到房子之后,以后再出售,税费规则和普通买来的商品房不一样。当时没细问,还是办手续的时候旁边一个办事的人随口提了一句,回头专门去窗口问清楚,才记下来这个事。要是以后打算转手,这笔成本要提前算进去,不能只盯着当下过户的环节。
事情办完之后坐在大厅的长椅上等复印件,手里捏着一沓厚厚的证明,只觉得当初最不该的,是长辈身体还硬朗的时候,一家人没坐下来好好聊清楚房子的安排,等到人不在了,所有矛盾和麻烦一下子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