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坐在接待大厅长椅上,反复在心里琢磨起诉和公诉有什么区别,手里攥着打印好的一沓材料,耳朵里还响着窗口工作人员的话,脑子乱糟糟的,分不清这两件事到底该怎么对上我遇上的这件事。之前一直模糊的以为,只要是送到法院去,不管是谁交的,都叫起诉,直到那天被提醒,才意识到不是这么回事。

最先跑的是立案窗口,带了聊天记录、单据,还有自己手写的一份文书,想着直接交给法院,让对方承担责任。接待的人翻了翻材料,说这个属于我自己去提的起诉,是我作为当事人主动发起的,要不要走、要不要撤,决定权大多在我这边,只要符合接收条件,材料就能登记上去。那时候还没太听懂,只记下,这一趟是我自己在推着流程往前走,所有的材料都要我一点点整理、复印,缺什么通知下来,也得我自己补齐。

等了几天,又接到通知,说这件事里面有一部分情节,不是我个人直接起诉的路子,后续会由另外的机关来处理,也就是公诉。一下子就懵了,原来不是我接着往上递材料就行。那个时候才慢慢感觉到差别,公诉不是我主动去立案,不是我去交文书,是别的部门走完对应的流程之后,把案子送到法院。我不用再自己整理全套起诉材料,也不用我去跑立案这一步,甚至什么时候开庭,很多节点都不是我能说了算的。

身边一起做笔录的一个人跟我说,他之前也分不清楚,以为只要打官司都是自己去告。他那时候也想着自己去递交起诉材料,后来被告知案件会走公诉,他只需要作为被害人配合问话,提交手里的证据,不用他来发起起诉。

那段时间来回跑,感受最明显的一点,主动权不一样。自己去起诉的时候,要不要继续、要不要和解,很多选择都由我来斟酌,不想继续了,也可以按规定申请撤回。公诉这边,不是我想撤就能撤,流程启动之后,推进的主体不是我,我只是里面的相关人,只能配合提供信息,提自己的诉求,没办法直接叫停整个案子。

有一次在等候室,听见别的办事人员闲聊,说个人起诉,很多时候是民事上面的纠纷,而公诉对应的是另外一类案子。我不敢确定别人说的是不是全部情况,毕竟我只经历了这一件,也只摸到了这一条流程里的边角,别的情况我不清楚。我当时也没敢问太多,怕问多了,打乱自己已经理出来一点点的头绪,就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听,记下来一点点零散的说法。

提交证据的方式也不一样。自己起诉的时候,所有证据副本都要我提前准备好,按对方人数分装,少一份都不行,窗口会直接退回让我补。公诉那边,证据是由办案的机关整理好一并移送,我只需要把自己留存的证据原件、复印件交给对接的人,由他们统一整理,不用我操心分装、核对份数这些细碎的事情。

开庭前那段日子,心里一直悬着。自己起诉的那部分,通知开庭的文书是直接寄给我,我要自己准备陈述的内容。公诉的那一部分,会有专门的人在法庭上陈述相关意见,我坐在一旁,轮到我的时候才可以说话,不用我站在前面去完整陈述整个案件。两种开庭的氛围,给我的感受差很多,一个是我自己站在前面,所有话都要我组织;另一个是有人代为提起,我只需要讲我亲身经历的部分。

也踩过一个很傻的误区,一开始以为只要同一个事情,我既可以自己去起诉,也可以等着公诉,两条路随便挑。后来才反应过来,不是我想选哪条就走哪条,要看案子本身的情况,不是我单方面能决定的,有些情形只能走公诉,有些才适合我自己去起诉。

这些全部都只是我自己这一趟跑下来的感受,仅代表我个人情况,不同场景、不同人的体验会存在差异。

那天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手里剩下几张没用完的复印件,风刮过来,纸角轻轻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