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习惯,每堂课只讲35分钟,留下10分钟与学生交流。
近日来,学生多少有些紧张和浮躁,也是,日历一页一页地撕去,高考倒计时像是一无形的鞭子,抽得莘莘学子们上气不接下气,窗外的明媚春光似乎与他们无关,因为谁都不愿打开心灵的那扇窗,生怕自然美景吞噬了他们十几年来积蓄的那点精神食粮。
于是,他们一改“打开窗子说亮话”,非要我来什么现身说法。望着他们虔诚而渴盼的眼神,我再也抑制不住和他们一起追寻记忆的心,虽然青涩,但也甜蜜。
一
?岁那年,即便是农村,也该是上学的年龄了,可我死活不去学校。因为我从小很怕人。家里要来了客人,我竟整天躲在睡房不敢出来,何况学校有那么多的同学,还有心中最畏惧的老师,想起来都毛骨悚然。
从记事起,就知道母亲爱打人。尽管棍子打断一根又一根,我不去还是不去,怎么那么小就有刘胡兰式的宁死不屈啊!后来强行让二叔背着我去,可二叔前脚踏进家门,我后脚就进了家门。
母亲心凉了,不上就不上,那就在家放牛,拔猪草,砍柴。“死女子,有啥出息嘛。”我一路走来,伴着母亲的骂声。
8岁那年,基本上重复着7岁的故事。
转眼已是9岁了,眼看左邻右舍的孩子整天兴高采烈地上学放学,有时看人家坐在场院里说唱式地背着毛主席语录,又是摇头又是晃脑,顿生羡慕,赶忙跑回家,“妈,我要上学!”母亲先是惊讶,已而高兴。
到底是比人家多吃了两年米饭(哦,不对,那时哪有那么多米饭吃的),很快,我就成了班里的骨干。个子自然最高,坐在最后一排;年龄自然最大,也就真的成了班上的老大了。慢慢地,我学会了释放自己的才华了。工作上,由于的确又老又大,震慑力蛮强的,总有一呼百应的效果;学习上,总想压倒别人,有时因一个字写得不如意,竟毫不吝啬地撕下好几张纸来,只是为了作业本能毫不例外地成为全班展览的精品。
不过,高处不胜寒啊,一旦成为师生眼中的英雄模范,还不敢有丝毫地懈怠了,所以从那时起,我不自然地就养成了一种做事认真追求完美的习惯。
尽管小心翼翼地打造自己,包装自己,仍发生了一件刻骨铭心的事情。那是上三年级时,与教室只有百米之遥的农家娶媳妇,煞是热闹,坐在窗边的我怎能管住自己?一时间,竟然专注于漂亮的新娘而忘却了是在上课,只听见噼啪噼啪——看到大家都将目光投向我,这才反应过来,老师手攥教棍,面目狰狞地站在我面前。平生第一次体验到:生活不可能时时阳光灿烂,乌云狂风也许更能让人痛彻前非!
自此,我又磨炼了一种专注的品质。这种品质直接贯穿着我现在的生活,比如,一边听着同事天花乱坠地闲侃,我能心无旁骛地在一边备课;比如,走在嘈杂的大街上,我能忘我地构思着一篇文章。我钟爱这种生活,因为我喜欢享受这种独特的心境。
嗨,有些扯远了,言归正传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继续着楷模式的生活,只是上课再没心猿意马了。就这样,流年似水,转眼间,度过了小学五年的美好年华,以优异成绩考入了离家有十几里山路的中学。
“我嚼了这大半天,你们总不能一言不发吧?”我问道。
那个眼睛潮湿的女孩倏地站起来:“我们不能从某一点或某一件事上衡量一个人,甚至是否定一个人。”
“习惯从小养成。”嘿,最调皮的小子也发言了。
“好奇心是孩子的天性。”
“童年难忘,难忘童年。”
……
叮铃——下课铃响了,同学们意犹未尽。
得,咱也该下课了。

二
中学离家有十几里山路,崎岖,蜿蜒。
为了能赶得上朝读,五更半夜就得起床,那时对一个贫穷的山区女孩来说,手表钟表简直是童话!
母亲知道我从小就要强,自从主动提出要上学的那天起,从不迟到,更不用说请假了。所以,我踏进中学的门,就意味着母亲越发操劳,越发沧桑的开始。
每天早上都是母亲做好早饭,才喊我起来,时常都是在没准确时间的黑夜中摸爬滚打,我没半点儿夸张,因为,我出发时从来都是天黑,母亲竟然无一例外地每天送我上学,试想,一个只有三寸金莲的小脚,在漆黑的,崎岖的山路上摸探,得需要多么惊人的艰辛!那时,我听母亲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回来又睡了一觉,天才亮!
从那时,岁月开始在母亲脸上镌刻道道皱纹,风霜开始在母亲头上薰染根根银发。
说真的,那时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感恩,也不明白什么叫回报,学习吃苦用功完全是我的天性使然。刚进初一的校门,爱学习守纪律的我就被班主任赏识,他封了我一个那时最让人艳羡的官职:管钥匙!每天得来早开门,走迟锁门。一学期下来,竟然没有发生一次因我迟到而让同学们站在门外等我的事情,不能不说是母亲成就了我的美名。班主任是数学老师,和我同姓,对我爱护有加,所以在所有科目中,我的数学是最棒的!呵呵,很好理解,班主任代的科目,谁敢不学好!
和现在的学生比起来,那时我们可享福啦!我的学校在镇子的南边,中间横卧着一条河,一到洪水季节,人们不得不望而却步。所以,老师一般都不愿意分配到我校,要么就当是一跳板而已。我上初二了,都没开英语课,只因没有英语老师,人家都在攻克语数外三门主课,我们还整天埋头在语文和数学两门当中,成绩自然是很突出的了,所以官职也在一路高升,这不,还混了个学习委员,哈哈!
最难忘的当属初三了。
学校有规定,初三必须住校,因为晚上要上自习,这下,享福了我,也解放了母亲。不管哪个学校,到了毕业班,都要拼死一搏的。中专是那时跳出农门的最好出路,甚至是唯一出路。学校不得不临渴掘井,硬是从几十个中选出一个非英语专业但勉强懂点英语的老师给我们代英语,世上的事有时还真就那么凑巧,他不仅和我同姓,还是我的侄子呢,正宗的,不是胡拉乱扯的!想想看,学习上,他哪敢不照顾他姑姑呀?每节课,第一个就喊他姑姑起来朗读,背诵,回答问题。那时学英语的窍门好像就是背诵。我不是自小就爱逞强嘛,所以经常在天刚蒙蒙亮,悄悄爬起来(生怕惊醒寝室的其他舍友),溜进学校后面的山沟,大声地背诵英语课文,因为我知道,上课第一个表演的非我莫属,那流利的程度简直让老师惊叹,让同学刮目啊!于是从那时起,一句名言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