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连着几天下乡回来,头疼且疲惫,昨天中午昏沉沉的竟饮了几杯。原本痛恨喝酒的,架不住身边几个人的劝,多饮了几杯,自此头疼起来。
一个人对什么事情感到厌恶的时候,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悄悄去体会当局者的心态,然后,倍感惭愧。我讨厌酒醉的人,很讨厌。有时候,虽自己只是应酬喝几杯,但那么几杯酒,每次都会让我头疼,而且愈发的痛恨醉酒。
恨是恨,却无奈。像一个早已褪掉了壳的虫子,饮尽人世沧桑不快,那枚悬在天边的月牙儿在我日夜的期盼中,化为天边一道飘移的云朵儿,被早起的阳光不费吹灰之力的吞尽。之前,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一些人那么喜欢喝酒,而且每次都醉。看看头疼的自己,真的感到惭愧。
我留恋阳光,就像留恋东方飘来的清风一样,喜欢那种清新脱俗的宁静和安逸,却不得不在红尘中一步步沉沦,收不住,脚步又太轻,跨不过那道沟壑,又看不到阳光,心,渐渐麻木。
我没有醉,却想醉。想枕在宽阔的臂弯中沉睡,无人打扰我的清梦,没人因我沉睡而哭泣。有一天,当我饮尽孤独时,会随风化为灰烬,尘世间的一切仿佛过眼云烟,有人欢喜,有人哭泣。
毕竟终是要化为灰烬的,我渴望有人伸出双手,将阳光均匀地洒向我前进的方向,那时,或许真的有那么一个声音告诉我:把心放宽,瞧,今天的第一缕阳光正在天边等你。
2、
不喜欢喧闹,如今就这么安静地走过半生,看看镜中的自己,竟陌生得让人发怵。
年华转瞬而逝,心里常觉空落落的,工作忙时还好,闲下来,竟觉自己已经很苍老了,如同一个老妪,脸上布满沧桑的痕迹,虽没什么不妥,只独自怔怔不语,好像春天还没来到,风霜早已启程。
有句话说:心若一动,泪已千行。也许世间许多事情本就无所谓欢乐和悲伤,走过之后,才会明白,许多事情本不该一一记在心头的。如此,莫如放开心中的纠缠的结。近来几天,恼人的失眠又开始困扰着我,对吃药的恐惧仍然存在,想想一位大师的话,对吃药开始畏惧。
昨天下午登山回来,一位朋友对我说,住在某处的一位年纪50开外的妇人,从高高的铁路桥上跳下,结束了生命。难怪和老公上山时,在后面的公路旁,放着一个棺木,围着很多人在低语着什么,公安人员的车辆也停放了好多。想想,挺佩服这位妇人,很勇敢,从几十米或者几百米的高空一跃而下,是需要勇气的。只是这么无声的走了,很可惜。不明白,究竟有什么事可以让她这么轻易的结束自己的生命,活着,对她来说,难道说这么无趣吗?
生与死,只在一瞬,便隔了一道难以逾越的河,这条河得跨越生命,才能看到对面的亲人。唉。整个晚上,我都被这件事困扰着,心情郁闷,就好似死去的人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事实上,我对这位妇人根本不知晓,甚至长着什么模样也不知道,脑子里除朋友说的轮廓外,再无其他。
我不想这么结束生命,好好调养,做到心静尘远,也许恼人的失眠也会好转起来。每年总有一段时间恼人的失眠总会困扰我。包括对医院和药物的恐惧根深蒂固的存在。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看来我须离开网络,静心修养才好。
记得有句话说:“活着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责任。”我想,这位妇人活着就是一场悲剧,死了也将这场悲剧演绎到底,累及亲人。人活着,是一种责任。我想,这句话是对的,不仅是对家人的责任,更是对自己负责。有人说,对死都不怕,还惧怕活着的什么呢?是啊,对死都不怕,难道还怕尘世中活着的什么呢?
活着简单点,也许就没那么多想法了。写下这句言不由衷的话时,自己也会摇头。简单的活着,就形如行尸走肉,譬如乞丐。想的太多,就会烦恼。
也罢,不想了。
3、
夫爱看球,是个球迷。夫,特喜欢看篮球赛。
遇到球赛,我只好去看书,电视被夫霸占了,没有我什么事。想看电视剧,没门,现在是夫的看球时间。真恼人。有时候,实在无聊,也会静静的坐在夫旁,陪夫看球。
刚结婚时,每每直播NBA蓝球赛时,夫便急得顾不上吃饭、睡觉,也要看。即使转播时间在深夜12点以后,夫也会等到深夜准点打开电视。不过,夫会把声音调得很小,生怕吵着我。
看球时,夫全神贯注,不时的手足舞蹈,嘴里还骂上两句。看着夫的样子,不觉好笑,问夫:“看个球赛,值得你这样吗?”夫眼睛一瞪,说:“你懂什么?”说完又开始全神贯注的盯着他的球赛。过上不大一会儿,夫眼睛舍不得离开电视,直盯着电视对我嚷:“老婆,倒杯水。”哼,看个球赛,还指挥人。可也没办法,把水递给他。这就是夫的喜好,没办法。
女儿要看动画片,夫要看球赛,这时夫会哄着女儿,想方设法要看球赛。有时女儿不让看,夫便急得直跺脚。一眨眼,找不着夫,原来夫躲到邻居家去看球赛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夫看球的热情一点也没减,反而高涨。在夫的影响下,我渐渐也对篮球有了一点点兴趣。特别是美国的NBA篮球赛,也熟知了一些国际巨星,如飞人迈克?乔丹、科比、大鲨鱼奥尼尔等,国内的CBA球星姚明、王治郅、巴特尔等国内外篮球明星。有时候,也会陪夫看球到深夜。这时,我会把茶水放在夫旁,陪夫边看球赛,边聊天,夫不时的告诉我某某球队不行,某某队中锋不行,某某队上个赛季是第几名……讲的不亦乐乎。我心不在焉的听着,这个耳朵进,那个耳朵出,等夫讲完,我也不知道夫都说了些什么,只看见夫神彩飞扬,满脸的喜气。
这些天,夫又迷上了足球,迷上了世界杯。
原先,夫不怎么看足球,嫌麻烦,看得太累,不如篮球好,看得起劲。2002年韩日世界杯赛时,夫也看球,那时的夫,不迷足球。受夫的影响,我也能叫出几个球星的名字。
不知道夫受谁的影响,这些天竟看起足球世界杯赛了。又没我什么事儿,这时的我,不是去看书,就是上网看文和玩。
看累了,也玩的没意思了,只好陪着夫看球赛。夫喜欢看巴西队、阿根廷队、西班牙队、德国队踢球。夫问:“你喜欢哪个队?”“英格兰队”。夫在一旁大笑:“女人都这样,都喜欢这个小贝。”我一时无语,心里想想也是,就是喜欢小贝才看英格兰队踢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