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晚上,我去我刚开通的新浪微博看看,看到一个投票【取消王平的人大代表资格、政协委员资格】,就投了,并评论一番。后来发现我的想法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的,于是就写了这篇文章,来表达我的想法。
事情是关于北京王平的一个提案:不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回不去家乡。
今天我不想对这个提案本身进行过多的讨论,而是对要不要因为王平本身的提案而取消她的人大代表资格。在这投票中,我投了不同意取消她的资格,并评论道:“不赞同王平的观点,但我认为这个世界需要更多不同的声音。他只是在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无可厚非,至于其观点好坏,应当与其人大代表资格无甚关系。”没过多久,一位网友便回复我,说我错了。其观点大致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应当为人民说话,王平的观点不是建设性的,有碍于人民的利益。如过她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我们就应当取消她的人大资格。
我的意思是,我也认为她的观点不是建设性的,是有害于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但我不认为其观点和取消她的人大资格有任何关系。要取消她的资格,我们首先要知道她的人大资格是怎样来的。如果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肯定要对她进行惩罚(例如取消人大资格,并罚款或坐牢)。但如果她是通过正当的途径得到这个资格的话,那就说命她确实代表一些人民的观点(至少是选她出来的那些民众)。这些选她的民众和她应持有相似观点。这些民众也是人民的一部分,所以说她确实代表着一些人的利益。当我相信更多的人大代表会反对这个提案,因为从网上的投票来看,大多数网民是支持农村孩子上大学的(其它的人大代表代表着这些大多数)。如果她作为大人代表忽悠了选她出来的人民,那么以后那些选她出来的人民就不会再信任她。这时,应该由选她出来的那些人(因为她是全国人大代表,所以选她出来的一定是下一级的人大代表,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代表)站出来,提出对她的罢免案。
选民和选举单位有权监督与罢免代表是选举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那么,罢免案怎样才能被提出?提出过后,怎样才能被通过呢?在不同的期间,对不同级别的人大代表,要求是不一样的。
1、对乡级的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对县级的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大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2、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最终罢免须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3、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罢免须经各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4、罢免的决议,还须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结合我对这段话的理解和王平的实际情况,现在正在举行两会,选出王平的下一级人大会议已经结束了,也就是说现在是闭会期间,所以需要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向省,直辖市或是自治区的常委会提出罢免案。经过该级人大常委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她就可以被罢免了。
同时,我们也要知道人大代表有什么样的权利。
人大代表主要权利:提出议案的权利;提出质询的权利;选举和罢免政权机关领导人的权利;人身特别保护权;在人大会上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
我们觉得诧异或者愤慨的原因可能有两点。
第一,这种极不合理的观点会有人去支持。从我所了解到的,有些农村的老人或持旧观点的人确实这样想。会持有旧观点的人本身就极有可能文化素质不够高,没有什么远见。他们会这样想我们或多或少是可以理解的,环境等客观因素限制着他们的世界观。但如果这样的人是大多数,该怎么办?我们都知道民主的基本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苏格拉底(Socrates)之死的悲剧是否会重演,最后演变成一场民主暴力?是否会印证“国民素质还不够高”的老话?
第二,大家是否对王平的提案的理解有偏差了。她说不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但并没有说农村孩子不可以上大学。我说我鼓励你当科学家,你不一定能当上科学家。我说我不鼓励你当科学家,万一你很有天赋,说不定那天真成为了科学家。她的意思应该是说不鼓励农村孩上大学,但想上大学的农村孩子还是可以去上大学的。
我搜集资料,写这篇文章,但到现在我才发现这个王平不是什么人大代表,她只是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院院长。所以我上面说的完全对她不适用。我觉得很可笑,大家都没有弄清楚就开始下评论。像这种投票,只给出部分信息,没有把原话放到具体语境中,存在误导网民的嫌疑。我认为这个话题涉及到很多方面(如中国教育问题,责任权力划分问题,民主问题等),不可能在简简单单的一个投票中就得到很好的,令人满意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