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灾面前,中国人真是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
应该说,大多数中国人的表现是令人满意的,甚至是感动的。我们很好的表现出了一个伟大民族的精神风貌,无愧于祖宗和整个世界。
但除此之外,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令人感到气愤的事情。造谣者有之,侵吞救灾物资者有之,乱骂灾区人民者有之(一个东北的小女孩,已经被拘留),幸灾乐祸者有之(重庆的女高中生)。最近又蹦出了个范美忠杂种。
范杂种在帖子里表明的观点总结起来大致是说自己的生命最重要,其他人(包括自己的亲娘)的生命都无所谓。这不是极端利己主义是什么?
一个人有私心是正常的,无可厚非。但话又说回来,在关键时刻我们又必须牺牲个人的一切(包括生命),才能拯救一个集体。按范杂种的逻辑,他在战争时期,如果中华民族需要他牺牲自己的时候,他肯定是不干了,他会临阵脱逃或在敌人的皮鞭下投降变节,甚至会做出祸害人民和国家的“壮举”。
在灾难面前,人都有求生的本能,但是,人之所以叫“人”,恰恰是因为人类有自己的操守和精神追求才有资格叫“人”,否则那就叫畜生!
你的生命重要,别人的生命就不重要了吗?几十个鲜活的生命就必须眼睁睁死去吗?作为教师,师德八条中的“热爱学生”一块内容对你范杂种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吗?《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也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就这条来说,你范杂种就违法了!你还有什么可说的?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作为教师,本能一说就能搪塞过去吗?很多人对在灾难发生时教师先冲出去逃生持理解态度,我认为并非如此,那只能说明你的师德修养还不到一定的境界,你还是个利己主义者。况且范杂种还根本连提醒学生迅速撤离的最起码的义务都未尽到,你算什么玩意?为什么在这样的时候我们依然会看到谭千秋之类的师德高尚的教师?同这样的老师比起来你范杂种算什么?
更可恨的是,他说在那时候连自己的亲娘都不可能去救,还自鸣得意!你娘怎么生了这么个东西?早知如此,还不掐死算了。孟子说过“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丢人哪!中国人要是都像他这样在世界上就被外国笑话死了!
这家伙原先就因为在课堂上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而被撵走,可见此人的素质之差!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教师资格,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你有本事有什么鸟用?像这样的玩意,本事越大越危险!由此我感到了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紧迫性。
我为北大培养了这么一个“人才”而脸红!北大应该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