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在南京市珠江路咸亨酒店,北京市原崇文区卫生局副局长林钢一行消费时,因费用问题发生冲突。店方称林局长酒后动粗,手持水果盘砸到收银员头上,并用脚踹到店长胸口。调解后,林局长一方立下协议称赔偿2万元并道歉,但删除视频后立即变卦。昨天,林局长否认砸店员和踹店长一事,称协议是被逼迫立下的,属于无效协议。(7月10日京华时报)
近日一段《京副局长南京撒泼猛砸店员脚踹店长》的视频新闻在网上盛传。据媒体报道,南京市珠江路咸亨酒店的店长李女士在电话里告诉记者,7月1日晚上,一个从北京来的旅行团前往酒店消费,“一行8人中有3个导游”。就餐时,其中一名中年男子多次被别人用“林局”称呼。晚8点结账时,由于衔接工作上的失误,收银员将两盘赠送的菜也列入账单。随后,对方提出意见。得知情况后,收银员向对方退还多收的47元钱,“我也上前道歉,还给他们免去了76元的酒钱。”“但他们还是不依不饶”,李女士称,那名被人称作“林局”的中年男子自称是卫生局的领导,专门管餐饮的,多次要求店方给出账单并拍照,要取走证据后去告酒店。随后双方陷入僵持并发生口角。李女士称,就在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林局”走向隔壁吧台,并拿来一盘装有西瓜、番茄的玻璃果盘,直接朝收银员砸去,“收银员躲了一下,但没躲开。”李女士表示当她上前阻止时,立刻被对方一脚踹到胸口。
如果李女士说的是实话,这京城来的林局长够嚣张的,用时下的流行语来说就是“很黄很暴力”,因为他不但猛砸收银员,而且还脚踹女店长的胸口,怎么看都不像一个领导干部,活脱脱一副流氓嘴脸。
当然我们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应该多方了解,更应该听当事人的解释。通过记者的采访,林局长称是被迫签订协议。记者在协议上看到,肖女士称受林先生委托处理酒店冲突一事,他们愿意赔偿店方2万元,林先生正式向店方赔礼道歉,店方需删除视听资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李女士称,7月2日内容一删除,对方就立马变卦,拒绝赔付2万元。记者在原崇文区卫生局见到副局长林钢。他承认此前到咸亨酒店消费,结账时与店方发生冲突,但否认打人,并表示协议是在对方胁迫下签署的。
如此看来,林局长其实是受害人了。林局长在与记者的对话中说:“如果对方身体受到伤害,我可以道歉,但赔偿2万我不能接受,这是在敲诈。如果对方一直不讲理,我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件事。他们是想借媒体炒作酒店。”是像林局长所说,酒店借机敲诈、进行炒作呢?还是如李店长所言,林局长一行打人、赖账呢?我们不得而知,反正清官都难断家务事,这是他们之间的“家务事”,我们外人不便说三道四,每一件事情各人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暂且不去理会。值得关注的是,为什么“一行8人中有3个导游”?
当记者问林局长:“你们一起为什么有3个导游,是去南京旅游?”林局长是这样回答的:“我们之前是去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学习卫生管理经验,想去了解学习动物卫生监管模式。然后到了杭州,又到了南京,都是去学习。导游是因为我们对当地不熟,需要有人解决住宿问题。”这样的解释合理吗?可信吗?学习是一件好事,这个年代不学习就会落后,尤其是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为己用,值得借鉴和推广。可是因“对当地不熟”,为“解决住宿问题”,就请3个导游作陪,怎么看都觉得不像是在学习,而是在享受;怎么想都有点乱乱的,让人浮想联翩。这样做是不是小题大做,是不是有点过了头,既然是学习,用得着请导游吗?而且还是3个,一路同行几个城市!
3个导游作陪的外出学习?
2027-12-12 23: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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