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在他的《在宥》一文中反复讲述了“在宥天下”“无为而治”的道理,最终、却给出了“天道”和“人道”两个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天道呢?
庄子说:“无为而尊者,天道也;”
什么是人道?
庄子说:“有为而累者,人道也。”
谁按天道办事?
庄子说:“主者,天道也;”
谁按人道办事?
庄子说:“臣者,人道也。”
我恍然大悟:原来、“在宥天下”“无为而治”的道理是讲给君王们听的!
原来、君主必须无为,而臣下和百姓呢?还是要有为的!
为说明无为而尊的天道和有为而累者的人道,庄子将治理天下时遇到的十种情况一一做了剖析:
贱而不可不任者,物也;(低贱然而不可不听任的,是万物;)
卑而不可不因者,民也;(卑微然而不可不随顺的,是百姓;)
匿而不可不为者,事也;(不显眼然而不可不去做的,是事情;)
麤而不可不陈者,法也;(不周全然而不可不陈述的,是可供效法的言论;)
远而不可不居者,义也;(距离遥远但又不可不恪守的,是道义;)
亲而不可不广者,仁也;(亲近然而不可不扩展的,是仁爱;)
节而不可不积者,礼也;(细末的小节不可不累积的,是礼仪;)
中而不可不高者,德也;(顺依其性然而不可不尊崇的,是德;)
一而不可不易者,道也;(本于一气然而不可不变化的,是道;)
神而不可不为者,天也。(神妙莫测然而不可不顺应的,是自然。)
故圣人观于天而不助,成于德而不累,出于道而不谋,会于仁而不恃,薄于义而不积,应于礼而不讳,接于事而不辞,齐于法而不乱,恃于民而不轻,因于物而不去。物者莫足为也,而不可不为。不明于天者,不纯于德;不通于道者,无自而可。
也就是说:圣人观察自然的神妙却不去帮助,成就了无暇的修养却不受拘束,行动出于道却不是事先有所考虑,符合仁的要求却并不有所依赖,接近了道义却不积不留,应合礼仪却不回避,接触琐事却不推迟,同于法度而不肆行妄为,依靠百姓而不随意役使,遵循事物变化的规律而不轻率离弃。万事万物均不可强为,但又不可不为。不明白自然的演变和规律,也就不会具备纯正的修养;不通晓道的人,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办成。
在这里,庄子对自己的无为做出了重要的注解:“物者莫足为也,而不可不为。”
也就是说:万事万物均不可强为,但又不可不为。
原来:所谓的无为,不过是:凡事不可以不求,只是不要强求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