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突然收到某论坛版主的E-mail,说征文中有一篇题为《难忘的春节》的文章,与我去年春节期间的一篇文章“内容极似”,问是否为我改题重发之作。无须细问,我立刻便知,一定又是某位文抄公东窗事发了。
读罢E-mail中附送的抄袭文章,不得不佩服这位文抄公的“专业”水准,果然称得上“内容极似”。抄袭的文章改了题目,还另写了开头、结尾等处,将我的文章移花接木嵌入其中。通篇看去,好像雾里看花,又似水中望月,倘从未读过我的文章,谁又能辨得真伪呢。然而,既然是偷窃行为,贪婪与懒惰一定是不可分的,文中大块大块地粘贴来的段落,连一个字、一个标点都懒得去改,甚至连原文的注释符号都原封不动地带进来了。难得遇上那位认真负责的版主,“内容极似”的抄袭都不能逃脱他的法眼,何况那些运用“复制、粘贴”技术,原汁原味地“克隆”抄袭呢,那更是插翅难逃了吧。
应当承认,这位文抄公还是够“专业”、够“经典”的,可叹而今的文抄公们,多数都自甘堕落,没有这般“敬业”了。因为在网间常见到我的那些不成熟的文章,被文抄公们抄来抄去,网刊、论坛、博客等随处可见。如果用百度搜一下,那就更多了。我所见到的文抄公们的“活儿”,基本上全是一字不差地合盘端过去,连文末的注释、落款也照单全收。有道是:“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当今的时代,不种瓜也得瓜,不种豆也得豆,这是因为有了电脑,有了博客,有了复制、粘贴及克隆技术。而今剽窃一篇文章,以至一整本书,要比孙悟空拔他的毫毛还要便当。然而,不管怎么先进,怎么与时俱进,天上是绝不能凭空掉馅饼的,文抄公们的风光是建立在作者的劳苦之上的。苦就苦了那些痴迷不悟的作者,茫茫书海,悠悠网间,惟有作者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面对庞大的文抄公队伍,虽是自己的文章,自己却不能做主,任你怎么声明,怎么抗议,也无济于事,文抄公们的大名却仍然堂而皇之地鸠占鹊巢,冒名顶替着。你没有选择,你只有无奈,你只能任人宰割。
如果你的文章被抄袭在论坛上,你必须先在那个论坛注册成会员,才能将你的维权留言发上去。有一次,我好不容易注册上了,却仍不能发帖留言,论坛回答我:“抱歉!你的积分不够级别,不能发帖!”奇怪的是,过了好多天,我仍然达不到积分,不能发帖,眼巴巴地望着自己的文章被他人窃为己有,我无能为力,只好放弃,随它去吧。
如果你的文章被抄袭在博客中,你虽然可以留言申明所有权,但文抄公们比你的权利更大,他的博客就是他的地盘儿,他可以随时删掉你的留言,至于文章嘛,他是绝不会还给你的。没有别的办法,每遇到这种情况,我只好逆来顺受,学着范伟的语气留言:“是谁把我的文章发到这里,谢谢啊!”
有一次,一位朋友告知,我的小说《滴泪的水仙》被人窃去,贴在“且听风吟”网站的首页作为推荐文章。我立即给网站编辑发了E-mail,举报某文抄公的抄袭行为,同时还发了留言帖子。谁知我的E-mail如石沉大海,不被理睬,留言帖子也被冷落着,至于那位文抄公,仍高踞榜首,洋洋得意,风光无限。无奈之下,我顺藤摸瓜,居然在那位文抄公的文集里发现了自己的另几篇文章。我暗自惊讶那位文抄公的胆量,方信不论多么荒唐的事,只有你想不到的,而他是一定能做出来的。于是,我用百度搜索了一下,果然发现他的文集中所有的文章,竟然都是抄袭的。我以为这是一件“大案要案”,谁知非得我耐着性子反复地去举报,过了好几天,网站才将那位文抄公的文集撤下来,首页的文章最终也拿下了。奇怪的是,当我将自己的作品《滴泪的水仙》投给“且听风吟”,编辑却退稿了。这是什么道理?莫非是欺我不会抄么!
抄袭的最高境界,是在抄袭的同时,并不忘记顺手牵羊,将你的“ID”附上。这办法实在很高明,就好比偷了手机不换号码照打,偷了汽车不摘车牌照开,偷了存折反倒向你讨要密码。不知不觉之间,你已成了同案犯了:既然文章有了署名,谁都会以为,文章的发表是作者授权或者同意的。好比有人为你送来一个西瓜,还对你说:“快吃吧,贼腥味的,刚偷来的!”虽然你明知这西瓜产于自家的瓜田,请问你还吃得下么?问题在于,对这件事从头到尾你一无所知,即使你发觉了,也无话可说,责、权、利三者之中,只有责任是属于你的。这些文抄公们看似替天行道那般理直气壮,实际也忒有点儿欺人太甚、明目张胆了吧。有人劝慰我说,既然你写文章的目的就是让人阅读,那么,帮助你四处传播,不正是你的心愿么?对此,我无言可答,搞不懂那些文抄公们,是怎么忽然生出这许多的菩萨心肠的!
有一次也是春节前,一位女同事突然接到她老公的电话,她的老公在公交车上不幸遭遇了小偷,身无分文,她要去接他回来。为使这位女同事不至于太过着急,我调侃地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千万别着急呀!首先,损失不算很大,难得的一次破财免灾的机会不是!其次,小偷也是门职业,人家都很‘专业’、很‘敬业’的,大家都得活着不是,都得回家过年不是!”
对职业的小偷尚且可以容忍,那么,对那些既专业、又敬业的文抄公们,就不可以放他一马么?
记得那是1983年的秋天,当我打开新的一期《上海文学》,读到叶蔚林的那篇《龙须草帽》时,一页还没读完,就发觉它与我刚读完的一篇翻译小说“极似”。继而,当我带着疑虑将这篇小说读完的时候,不得不断定:这的确是一篇抄袭的作品。很久以后,听说还有人持有与我同样的看法。然而,我不得不说,这篇小说抄袭得实在妙极了,简直天衣无缝!如果你不是新近读过原作,如果你不是两篇小说一起对照着读,是很难看出破绽的。特别是小说中的语言,优美得令人惊叹,听说还有人将之当作练习写作的典范哪。叶蔚林能以假乱真,甚至于以抄获奖,而今又添了一位凭抄袭便进入作协的郭敬明,他们真不愧是文抄公队伍中的佼佼者啊。
再以前,那大概是1960年的事吧,那时侯我还是个初中学生。一天,我在小镇阅览室的一本期刊中发现了一段话,大意是说,剧作家曹禺的《雷雨》有抄袭之嫌。我异常惊讶,怀疑那本书印错了,因为《雷雨》是我在上小学时就读过的最使我难忘的剧本。当时,我将这段文字拿给一位大哥哥看。那位大哥哥看了,也觉得很突然,但是他说:“这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