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网4月30日报道,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再下禁播令: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的电视台把“阿娇复出”当做一个事件来炒作是不被准许的。
该负责人指出,虽然阿娇说自己是无辜的,是被别人曝光的照片,这说明她的个人生活不检点,作为公众名人,她没有用道德约束自己。
在“艳照门”事件中,阿娇饱受屈辱饱受质疑,好不容易将自己心灵的伤口缝合,却遭广电总局封杀。
我想起了《祝福》中,祥林嫂喜滋滋地要为鲁四老爷准备祭祀的物品,鲁四老爷却着急地让她放下,因为她嫁过两个男人,她的“个人生活不检点”,她碰过的东西似乎也被玷污了,老祖宗是不吃的。
广电总局也无非是因为阿娇的“个人生活不检点”而封杀她。
另一个被广电总局封杀的女星是汤唯,对于其出席香港金像奖颁奖典礼在转播过程中,没有她的镜头,该负责任表示:“这种一脱成名的事情也是不值得鼓励的。”
汤唯的脱是为了什么?在电影里,是为了革命;在现实中,是为了艺术。为艺术而献身,不把“五一劳动奖章”颁发给她已经亏待她了,还封杀她,汤唯简直比窦娥还冤啊。她脱衣,她献身,面对的是整个观众,比那些在阴暗角落脱衣献身给导演接受“潜规则”的演员要高尚得多。为什么她反而要被封杀呢?
另外,随意封杀演员是否侵犯了演员的劳动权利呢?汤唯既没有作奸犯科也没有杀人放火,为什么就不能再从事其他演艺事业呢?
你说她道德低下,为了出名竟然出卖自己的身体,观众也不会接受她的。但是观众接不接受,由市场来决定。如果大家都不卖她的账,她自然会退出演艺圈的。而如今,却是用一种强权来剥夺一个演员的正常合法权力。
据该负责任讲,像刘晓庆这样有过偷税漏税行为,被判过刑的明星也在“禁令”之中。说实话,对于刘晓庆这样赚了人民大把血汗钱却不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我也没有什么好感。但是她已经服过刑了,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过代价了。我党的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广电总局怎么如此残忍,连给一个人改过自新将功赎罪的机会都没有呢?
记得广电总局曾下过封杀令,封杀一切虚假广告。但是明星代言的三鹿奶粉,居然曝出了“三聚氰胺”事件,那样的明星是否也要遭到彻底封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