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禁止同性恋这个说法本身不成立,我国现行法律没有任何条文禁止同性恋,成年人之间自愿、私密、不侵害他人权益的同性交往不受法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仅限定婚姻登记主体为男女双方,同性伴侣无法办理结婚登记,不能获得配偶相关法定权利;该结论适用边界为行为发生在私密空间、双方均年满18周岁、不存在胁迫、交易、侵害未成年人或扰乱公共秩序情形,一旦超出这些条件,相关行为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追责,和性取向无关。

同性恋相关法律演变

199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删除流氓罪条款,成年人自愿同性之间私密行为不再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在此之前,部分同性亲密行为会归入流氓罪处理,这也是很多人产生同性恋被法律禁止印象的来源。性取向本身不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性取向而受到处罚,法律约束的是具体行为,不是人的情感偏好。

法律不禁止,不等于婚姻可以登记。

同性婚姻不予登记的立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写明,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确立我国婚姻制度是一男一女的一夫一妻制度。中国人大网在民法典立法解读中说明,该制度契合国内历史文化传统与当下社会现实,婚姻制度涉及亲属关系、生育、监护、财产继承等一系列配套社会规则,调整整套体系需要综合评估社会承载能力。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民政部门只能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受理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同性提交结婚材料会被驳回。

同性伴侣无法自动拥有夫妻对应的法定权益,包括医疗手术签字权、遗产法定继承权、共同财产保护、亲属探视权等。两人可以通过公证、签署民事协议等方式,对个人财产、医疗授权等事项提前做出安排,但这类协议的法律效力范围有限,不能完全等同于婚姻带来的全套法定保障。

社会层面的对待规则

我国精神医学体系早已不再将同性恋认定为精神疾病,2001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把同性恋从精神障碍名录中移除,性取向属于人类正常性倾向的一种。就业、教育领域,法律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针对同性恋群体的恶意歧视行为,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律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但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性取向歧视的专项立法。

任何性取向的人,只要存在卖淫嫖娼、聚众淫乱、性骚扰、性侵未成年人等行为,都会被法律追责。这类行为的违法属性来自行为本身,和当事人是同性还是异性取向没有关联。例如成年人自愿私密同性相处不受约束,但在公共场所进行亲密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就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网络流传的“同性恋在中国违法”,混淆了性取向、同性亲密行为、同性婚姻三个独立概念。把同性婚姻不能登记,等同于同性恋本身被禁止,是最常见的错误判断。

个人性取向属于私人领域,法律保持包容态度,婚姻制度的设定,则是基于现行社会配套体系做出的制度安排,二者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