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周围的同志们痴迷泻停封和刚走红的周结巴之类所谓超级巨星的时候,我迷恋的那个男人叫李叔同,迷恋他的才气,洒脱,温润,厚重。即便现在,对于我来说,李叔同也是我心口的朱砂红。
就如同百家讲坛的魅力远远不是超级女生能及的。
我不追星,但我喜欢一切好听的音乐,我不喜欢王菲,眼睛过大的妈妈级人物,只是我无法抗拒她的通透的声音,妖精一样震颤着直直地凉进心窝。

相识叔同,为一曲《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连碧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当时也不知道是谁家院落飘扬出的歌声,只一遍,我就记得了全部的歌词。我想肯定不是哪个明星突然蜕脱了艳俗的外壳破茧成蝶。小邓的《一江春水向东流》,童丽《月满西楼》,还是王妈妈的《明月几时有》,罗文的《满江红》无一不是圆满了古人。
那个时候没有记录声音的东西,至今我不知道宋词元曲是怎样歌唱,追溯到《诗经》那个年代,庙堂上的祭祀歌曲也已经消散在历史的浩浩云烟中,活生生没了踪迹。
如果可以,我倒真想听听文姬的《胡笳十八拍》。

后来开始认识李叔同。从“一声声清越度幽岭”到“纵有千金,千金难买年少”,从“惟愿灵光普万物”到“老去能添晚节香”,从“人生如梦耳”到“谁家庭院歌笙又”,一天又一天,我从文字的描述里接近了这近代的老和尚。再后来开始阅读他的传记,官宦富商人家的公子,十五岁就写出了“人生犹似西山月,富贵终如草上霜”,篆刻,书法,戏剧,文学,音乐无一不精,在人生的颠峰选择了归隐平淡,精研律宗。一个顺治,一个李叔同,内外清净是真正的僧人,是那些电脑里塞满小电影的职业和尚所不可抬眼望的。以后的陈晓旭之类,也只是踩着他们的脚印,却不是真正退隐,依然留恋世间的豪宅。

李叔同是我少女时代的偶像,我学着他什么都去尝试了,可惜最后诸艺俱疏,荒废了书法和木雕,只保持爬格子的习惯。
慢慢长大的我,越发钟爱这个洒脱的和尚,多年来李叔同始终是我的梦中情人的标准模版。
一日我和果果说我爱上叔同了,恰巧一个惊雷打下来,果果说:“勾引和尚是要遭天谴的,看,天打雷劈了吧”
李叔同是我心中的一轮明月。一汪清水。

辜鸿铭是怪才,有十三个博士学位,生在南洋,学在西洋,婚在东洋,仕在北洋,可惜问了许多中国人,都不认识他。
这厮拖着小辫子穿着长衫戴着地主的瓜皮帽去北大给学生上课,用精通的九国语言换着讲,听得学生一头雾水。学生嘲笑他头上的辫子,他说“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是无形的”学生哑然。
好笑的是老辜的茶壶理论,老辜赞成妻妾成群,说只有一个茶壶对几个茶杯的理论,没有一个茶杯对几个茶壶的道理。还支持裹小脚,说写文章的时候没思绪,一捏小脚灵感就来了。于是我写文章没路子的时候,我也捏捏贝贝的小脚,只把贝贝捏的鬼叫。
老辜娶了个日本小老婆,温柔如水,引诱老辜去日本讲学,害的老辜被戴上汉奸的帽子。除了日本文学(诸如渡边淳一和村上春树)和老辜的小老婆,我讨厌日本的一切,算是爱屋及乌。
老者封建思想极重,袁世凯死了,举国哀悼三天,老辜请了个戏班子回家欢了三天。叛道离经的老头子,中国的古文化没能束缚他,西方的东西为他注入了新的血液,更象嫁接的怪胎。
我看过英文版本的《论语》《中庸》,都是老辜翻译出去的,我英语水平极臭,不怎么看得走,但还是在省图书馆里研究了几天老辜的东西。回学校之后怎么也想不起老辜的英文,我这人对英文的记忆力极恼火,用中文注音估计我还能背诵,只是写不下来。
老辜是我理想的兄弟,怪才,爱死了。

张爱玲中秋节,一个人死在洛杉机的家里,算是孤独终老。难免凄凉,听说是吞枪的,叫我想起三毛,似乎也是拿丝袜抹了脖子,张国荣,不知是不是愚人节的玩笑,自己把身体象扔抹布一样扔出窗外。

中国的文人,仿佛都不是正常死亡的,商鞅是被车裂的,王国维也是投了未名湖,还有那谁谁谁,谁谁谁也不是正常死亡,忘记了。
第一次接触张是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来又读了许多,诸《十八春》《传奇》《金锁记》《秧歌》,还有后人对张的评论《荒野中的女体》之类的东西。遗憾的是《色戒》上映,之前我却没看过原版的书。

喜欢《色戒》,不知谁说,色易戒,情难防。
也许有人会骂王佳芝,张爱玲说,人人都骂狐狸精,其实人人都想当狐狸精。
男人会因为性,爱上一个女人,有时候,女人同样。
张爱玲的文字,象拉家常,但始终感觉有距离,无论如何也洞穿不了她的内心世界,想要窥探她的灵魂,可以,你看她的文字,可是,一半的时候,你会发现她就此打住,再不给你洞穿的机会,怎样都看不完全。
她象妖精一样,给了我很多不起眼的文字,堆积成无边的哀叹。
还有她的爱情,张爱玲二十三岁的时候,爱上了比他大很多的胡兰成,胡已有家世,还是汉奸。很多人想不通,我理解。
张爱玲是远方的一抹凉风,她的文字,一直吹拂着我,我却寻觅不到她的踪迹。

李碧华是个神奇的人物,不接受媒体采访,拒绝一切影响正常生活的活动,不靠声势出名的文字女人,我喜欢她对浮华的清淡,我更喜欢她的文字里笼罩着的忧伤。比死那些靠炒作靠身体写作的木子美之流。

最喜欢的是《霸王别姬》有种史诗一样的悲壮和灼痛,如同前一年看过的《菊豆》《凤凰》,总让人有压抑在心中的石块,憋得心慌,当你想移开的时候,却发现,石块已经把心压出了血痕,血液正汩汩往外流,没有一点撕裂的感觉。
电影中看见了用高跟鞋喝酒的吴孟达,觉得稀奇,后来看《潘金莲之前世今生》里那个用绣花鞋做酒盅的西门同志,才知道,原来有女人的鞋喝酒的事情是古已有之。真想得出来。
潘金莲,历史上是否真有其人,我无从考究,但看了不同版本的潘金莲,《金瓶梅》把潘金莲写得异常柔弱连命运的绳索都拉不住,在《水浒》中又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淫荡的女人,李碧华把潘写性情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