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期间去了大姐家,帮姐姐做一些农活,想让姐姐少一些辛苦,过去长年的劳作,让姐姐的三根手指已经变了形状,弯曲着再也不能伸直,大姆指骨关节肿大了,很让人心疼,看到姐姐的一双玉手磨成这样,才知道什么叫做岁月。现在虽说比以前轻松多了,但姐姐的手也不好复原了。
姐姐家是农村,住的都是平房,我喜欢一推开门,阳光洒进屋子。走出屋门,阳光沐浴在身上,暖暖的很舒服。不象我们在县城的楼房,要下了楼,才能见到阳光,阳台上的阳光隔着玻璃总不如这里距离阳光这样的近。儿子推开屋门跑到院子里,在土地上打滚儿跳跃,兴奋的如一只出笼的小鸟,尽情的玩耍嘻戏。我问儿子,大姨家好不好?他说好,咱在大姨家住吧,我们都笑了,姐姐的脸上也泛着笑容。是啊,若不是为了儿子上学,我也好喜欢生活在农村。农村除了教育落后,真的找不出什么比城市差的地方。这里空气新鲜,民风淳朴,没有虚伪狡诈。
我们来到了田地里帮姐姐拾棉花,那棉花雪白雪白的,在阳光的照射下越发的耀眼,这也是在我们家里难得一见的纯白颜色。如白云一般,抓在手中软软的,感觉那不是在劳动而是享受这种握在手中的快乐。脚下偶尔有土粒翻入鞋子,硌着脚时,一屁股坐在地上,吸食着泥土的气息,闻着青草的芬芳,脱掉鞋子,倒出土粒,然后拍拍屁股后衣服上的土再穿好鞋子站起来。这一切是那样的自然,不必顾及周围人的眼光。在城市中若是随便的一屁股坐在地上,会有人指责不讲卫生啊之类的话,就算是不小心摔倒也觉得那是件尴尬的事情,那里有过这种任意自然的情形啊。在城市中,我们生活在别人的眼光中,在农村我们却生活在自已的随意里。边摘采着棉花边与姐姐聊着我们过去的故事,时间在充实的劳动中溜走。
傍晚时分,我们用三轮车驮着棉花走在回家的乡村小路上,街边站立的乡邻亲切的打着招呼。姐姐会停下来同她们寒喧几句,一个善意的微笑,一句会心的称赞,让我们姐妹觉得好温暖。秋风徐来,天有些凉爽,我们披上外衣,将儿子围在车上的棉花堆里,仅露出他胖乎乎的小脏脸,小家伙斜歪着睡着了,脸上还洒满着他在田地里自已扬起的尘土。快到家了,看到了村里人家袅袅升起的炊烟,闻到了烧饭的香味,忽然觉得肚子有些饿了。
进了家门,姐姐便忙着做起饭来。我负责烧火,烧饭用的是棉花柴,火苗很旺,时而发出噼啪的声响。我不断的往锅灶下面添柴,再看着火苗迅速的将水烧开,真的很快,比我们用的天然气还要快很多。火苗烤在身上也觉得暖暖的,淡化了秋的凉。我竟然爱上了烧火,以至于以后的几天,都在争着去烧火,那种久违的火苗的味道让人神往。我曾经努力的离开农村这种烧火做饭的日子,但在几年的城市生活中,却并没有感到过真正的快乐。工作的压力,竞争的痛苦,城市人情的冷漠,让我这个来自农村的人感到难过。来到姐姐家,忽然觉得农村是那样的好,只是不知我还有没有机会再来农村生活。
更美的事情,便是饭后安然入睡,没有压力完全放松的睡眠。老公居然听到了我的呼噜声,他说那是第一次听到我睡得这样香甜,那是好久好久以来最为优质的睡眠。城市中有多少人睡眠能够如此安然,多少人生活在压力下而彻夜难眠。
过去我怕了农村的累,现在我怕了城市的累,如果有可能,把农村户口还给我,我要回到农村去种地。这里光明自然,还是一片纯净的天地,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