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刚上班,随手翻阅同事买的小报,一则母亲虐待孩子的消息吸引了我。报载:一位27岁的黄姓母亲,2000年生下女儿小青,未满一岁便将她送到孩子姑姑家抚养。去年9月,她把这个孩子接到了身边。小青学习成绩曾经非常好,还当过班长。但是,后来老师发现她经常发呆,成绩下滑,老师还发现她身上经常有被打伤的痕迹。老师得知孩子是被母亲打伤后,曾两次批评教育过黄某。5月29日,在课堂上,老师以为小青生了病,走上前去询问时,看见她手臂上有累累伤痕,在办公室解开衣服,竟发现这名7岁女孩胸部、阴部和臀部被烧烫约长50厘米的火钎烫伤达30多处,而且阴部被烫伤处多。老师报案后,黄某被带到派出所。经了解,黄某以为小孩尿裤子,还经常撒谎,长期虐待她。派出所民警训诫后,考虑到孩子还是要母亲照料,让黄某把孩子领回了家。可是,当晚,黄某又将小青从床上揪起来,让其睡在冰冷的地上,还猛用脚踩小青的背。案发后,民警对黄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办案民警称,自己从警22年,办了不少的虐待案,但是,从来没有看见亲生母亲如此虐待自己的孩子:黄某经常揪住小青的头发将其往墙上撞,有时还用针朝小青身上和手臂上猛刺。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言外之意,就是说,动物属于野兽,没有人性,没有感情,但是对于自己的孩子,都不会伤害。而人比动物高级,有感情,有良心,也有理性,对自己的孩子,即便没有伟大的爱,但是,至少要比动物好,比起动物来,更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我听说过许多虐待父母和孩子的案件,也曾同情过痛恨过,但是,今天看了这个案例,还是让我心里和身上感到冷飕飕的,竟然仍不住掉下泪来:一则是痛恨这个可恶的母亲,二则是同情那个悲惨的女孩。
这则新闻配发了黄某的照片,一个并不丑陋的女子,看上去虽说不上慈眉善目,但也并没有恶狠狠的样子,可是,这个女子6年间没有充分尽到抚养孩子的责任,刚把孩子接到身边就开始虐待。这是为什么?老师多次批评和民警的训诫都无法制止她。这又是为什么?一遍一遍打自己的孩子,下这种重手,对仇人也不过如此,这又是为什么?难道人类的兽性,真的是比动物的兽性更恐怖吗?果真如此,真是人世间的悲哀。可是,往深了想,人性的丑恶,爆发而不遏制的时候,真的是制造了太多的人间惨剧!600万被屠杀的犹太人,30多万被屠杀的南京市民,还有卢旺达80万部族……生而为人,作出野兽的行动,还被冠以崇高的借口,这样的故事,不要再发生了!
今天是儿童节,本来是天真儿童最快乐的节日,作母亲的,更要陪伴自己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高兴度过这个节日。但是,小青没有快乐的儿童节,不但这个节日不快乐,恐怕过去一年多来的每一天,她都不快乐,甚至今后这个小孩的一生,也许都不会快乐,或者至少会留下重重的阴影,毕生再不会相信人间母爱的伟大了。这个小孩悲惨的命运,怎不令人同情!也就是这个女孩,当民警到她家里来拘留她的母亲,买了瓶水给她的时候,这个小小的女孩,还把民警给她的水递给她的母亲喝,当得知母亲要被警察叔叔带走,这个小孩竟然哭喊着哀求警察放了她那丧尽天良的母亲。
前日,重新看电视剧《雍正王朝》里,康熙帝对自己儿子争夺皇位时不讲人性的手段,愤恨中说了句“其心可诛!”我想,从法律规定上讲,黄某当然无需重判。可是,从道义上讲,这个黄某也是其心可诛灭——一句愤激的话!
适逢儿童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开始实施了。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空前,但愿这部法律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同时,我但愿,母亲们以黄某虐待孩子的案例为戒,努力做伟大而光辉的母亲,也但愿,孩子们都有深爱他们的母亲,呵护他们,爱护他们,帮助他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