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为什么热衷于“五马分尸”?
邱兴华连杀十人,于是网评如潮,折射出中国人的种种心态。
一定要“五马分尸”才管用吗?
网上最触目惊心的是这些字眼:
“把这个禽兽五马分尸!!!”
“千刀万剐不解恨的恶魔邱兴华!”
“这样的人,早该挨千刀了,死十次百次都不够。”
“小偷猖獗是吧,抓住就斩手;强奸的抓住就骟掉;贩毒者公开烙死;贪官无论大小抓住就绞死,连他的顶头上级一起绞死;行刑过程电视直播。如此不消一年,保证国泰民安,各位以为如何?”
君不见,清代大兴文字狱,对敢于造反的施以“凌迟”,即“千刀万剐”的酷刑,共割三千六百刀,至第三天,皮肉已尽,而人犹未死,瞪着眼睛呼号,这该够“解恨”了吧?老百姓该吓得从此不敢造反了吧?谁知白莲教、太平太国、孙中山照样造反,大清照样灭亡。
香港一度腐败横行,但香港政府并未采用“斩手”“骟掉”“烙死”“绞死”“电视直播”之类“解恨”的办法,而是从体制上入手,加强监督机制,增加透明度,现在成了全世界最廉政地区之一。
究竟是“五马分尸”管用?还是体制改革管用?就算我们把邱兴华分了尸,上了电视,谁敢保证不再出来十个、一百个邱兴华?“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现在世界各国都在逐步减少、甚至废除死刑,即使死刑也正在改为更人道的注射方式,为什么唯独我们有些人竟逆历史潮流,反而想要检起封建时代的酷刑?
这究竟是什么心态?仅仅因为“主持正义”“义愤填膺”?就“义愤”到了这等程度?
精神病究竟该不该死?
邱兴华是不是精神病?我们谁也不是专家,不敢断言。然而网争却不在这里,而在于:就算他真是精神病,难道就不该死吗?
“建议精神病杀人也判死刑,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呢,精神病多毛?有些人杀了人借着精神病的口号躲通缉,有些人是杀了人后才变成精神病的。”
“别以为你是专家就很了不起,要是邱兴华杀死的是你老婆,你还会要他做司法鉴定吗?象这样泯灭人性的杀人犯即使真是精神病,留他有何用?”
“自古道:杀人者偿命。难道精神病人就可以杀人不偿命吗?”
按理说,“精神病无责任能力,不应负刑事责任。”这已是世界各国公认的法律原则,连苏联大清洗时代,甚至中国封建时代都不敢公开推翻这条原则。
苏联特工想迫害贺子珍,找不出罪名,无法判刑,就以精神病为名,关进疯人院实施迫害。起码在名义上还得保持一个“治病”的假招子,假装它也是法治社会。
宋江浔阳江上题反诗,事发后只得“披乱头发,把尿屎泼在地上,就倒在里面,诈作疯魔。”于是“众做公的”说:“原来是个失心疯的汉子!我们拿他去也用?”只因黄文炳审出是“诈疯”,这才能问成死罪,否则对“真疯子”也还是没办法。
怎么到了现代中国,号称“文明法治社会”,我们某些国人反而变得连苏联特工、黄文炳之流都不如了?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很好。那么“疯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很好吗?跟一个病人较劲儿算什么本事呢?有能耐你把真正具有刑事责任的“王子”揪出来,能让他们“与民同罪”,中国社会才能进步。
至于说,害怕邱兴华之流因精神病无法判刑,如果放出来可能重新危害社会,其实也很好解决。如果真是精神病,又严重到杀人的程度,自然会关进疯人院治疗,防止再次杀人。如果经鉴定,因精神疾病,属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也可相应判刑。
西安的法官们为什么坚持不做精神病鉴定而处死邱兴华?有些法学专家分析得我看有道理,如果真鉴定出有精神病,无法执行死刑,法官将面对社会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巨大压力,由此可见当前中国民众中的偏激情绪和法制误区有多么强大,要走上真正的法治之路有多么艰难。
这类古怪心态从何而来?
鲁迅先生对中国人劣根性有过深刻的剖析:
“人类是欢喜看看戏的,文学家自己来做戏给人家看,或是绑出去砍头,或是在最近墙脚下枪毙,都可以热闹一下子。”“北京的羊肉铺前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仿佛颇愉快。”
古代行刑,看客盈城,越残酷越血腥,他们就越“愉快”。为什么会这样?
鲁迅又说:在古代,“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但是(最低一级的)‘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
也就是说,在阶级压迫时代,低层民众备受凌虐,无处发泄,他就要凌虐比他更卑弱的妻和子,就要凌虐被处死的罪犯。而在人人平等,心理健康,人权得以伸张的现代文明社会中,百姓不受凌辱欺压,也就很难产生去凌辱它人的欲望,而只会去同情弱者。
明代民族英雄袁崇焕,被诬陷为汉奸,磔死之日,北京老百姓争购其肉,吃肉砸骨以泄愤,以致“肤革立尽”!
我们不否认这里面有朴素的爱国情感,但我们也看到了更深层的心理状态,受尽凌虐的老百姓,在“爱国”“锄奸”的大旗下,可以放胆去凌虐比他们更弱的死囚,去发泄自己的积苦。
就连皇帝杀人也得先弄一面大旗,雍正想杀他的兄弟,先将他们定名为“阿其那”“塞思黑”,即“猪狗”,反正不是人了,虐之何妨?杀之何妨?
其实我们在反右、文革中这类悲剧见得太多了,一个好好的人只要被扣上“右派”“走资派”“叛徒”“特务”“反动权威”之类帽子,他们就已经不再是人了,而变成谁都可以任意凌虐的“牛鬼蛇神”,老百姓、红卫兵、造反派整起他们来,再也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反正是“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人人得而诛之!甚至强迫自己的老师在地下爬来爬去学狗叫!
试问这些凌虐别人的人的心中,真的是因为“革命义愤”吗?有没有心理变态?有没有“虐囚”心理?“恶作剧”心理?“发泄”心理?“报复”心理?
其实不只中国人,人类全都有这毛病。日本人一向对中国古代文明及古代学者顶礼膜拜,但对现代中国人却大开杀戒,连眼都不眨一下,这是怎样的一种矛盾心理?在日本军国主义者眼中,近代中国腐败不堪,近代中国人已经退化为散漫、自私、愚昧的“劣等民族”,甚至已经不再属于人类,而成了“马路大”,就像文革中给人先扣
国人为什么热衷于“五马分尸”?
2026-11-04 2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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