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翻阅历史典籍,这句话早在宋朝释普济的《五灯会元》中就有明文记载。封建社会“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传统政治文化观念,经过实用、繁衍和流传,演绎成“家丑不可外扬”的陈腐思想,近千年来一直扮演“主流”、“主旋律”角色,时至今日仍被人们奉为处世经典。这是专制制度下的时代局限和悲哀。众所周知,“家丑不可外扬”的本质就是“瞒和骗”,其行为最终结果是问题更严重、矛盾更深化、文明更落后。现代法制社会权力归之于公,诉求通之于众,不可隐瞒、不能逃避、不得隐讳,真正需要“家丑不怕外扬”。
家丑不怕外扬,是一种民主潮流。全国“两会”上,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指积弊,猛批政疾,“自曝家丑”,两会的“答记者问”针锋相对,交织碰撞,不回避问题,不虚与委蛇,民主光芒灿烂星空。数以亿计的网民与中央领导、国家部委和地方党政部门及领导面对面建言议政话民生,或殷殷“跟贴“,或重重“拍砖”,或拳拳“灌水”。“躲猫猫事件”、嫖幼案和邓玉娇案引发的巨大反响,归根结底是民主的力量。两会的开放式民主、网络问政已经成为我国一种新的民主潮流。推行“家丑不怕外扬”,不遮不掩,不欺不瞒就是顺时而动,反之,则逆势而为,必将被时代潮流所吞没。
家丑不怕外扬,是一种胆识和胸襟。《管子?小称》中言:“善罪身者,民不得罪也;不能罪身者,民罪之。”现实生活中,很多党政领导谈胜利和成绩眉飞色舞,对“丑事”“瑕疵”则闪烁其辞,不愿直面家丑,不敢正视缺点,最后为民所“罪”。领导干部位高权重,决定着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兴衰成败,更应有敢于亮丑、兼容并包、察纳雅言的深厚胆识和博大胸襟。对丑事、坏事不吞吞吐吐、躲躲闪闪,对问题、非议要战战兢兢、恭恭敬敬,主动亮丑,正视家丑,决不护丑,广泛接受舆论的监督。汉武大帝一生功业累累,晚年时却颁布了一道《轮台罪己诏》,向天下人昭告自己的“德”之过,“才”之失,深表悔恨。其敢于第一个“罪己”,公开认错,可谓大智大勇。
家丑不怕外扬,是一种谋略。美与丑是相对的,可以相互转化。老子有言:“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巧扬“家丑”,丑会变美;善揭“短处”,短会变长。《丑女无敌》在荧屏上掀起了一股丑女旋风,蔚成时尚。“丑星”“丑角”已经成为一种特色、一种资源、一种艺术,带来的是更多美的享受。企业营销管理中,有些商家另辟蹊径“卖缺点”、“卖问题”,不仅赢得诚实形象,更赢得市场份额。
弘扬并切实践行“家丑不怕外扬”大则为民主、为民生,小而为胆识、胸襟、智慧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