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认真“做作”的话,这“作”、“做”二字确实让人头疼。不用说是我们这些普普通通写字作文的人了,假若有兴趣仔细考察一下以博闻强记、洞幽烛微而著称于世的钱钟书《七缀集》,或者细腻缜密、清通如水、为人钦敬的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或者殚精竭思、求人求己都很严的李荣《文字问题》,你会发现,三位名家在“作”、“做”二字的使用上,也并非那么“循规蹈矩”,要不你就会怀疑排版工用心不及。
所以,有人提出将“作”、“做”二字合并,提倡废除“做”字,理由是古代有“作”而无“做”照样写文章。而且特别指出,只有一个词会给一律写“作”带来困扰,这就是“做作”一词,但我们的古人似乎早已碰到了这个问题,已经准备了一个语言中难得一见的完全同义词“造作”。
是否合并,那不是我们平民百姓的事,但在未合并之前,我们不妨探讨一下二者的简单区分方法。
一、人们公认的三种较为简单的区分方法:
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作”、“做”既沿袭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又有所规范。“作”、“做”的用法大致如下。
第一种区分方法:从语义内容进行区分。这也是人们最推崇的一种方法。
1、“作”表述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
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作准(作数)、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
2、“做”表述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
如:做饭、做菜、做鬼脸、做家务、做手势、做姿势、做游戏、做针线、做买卖、做生意。
第二种区分方法:从语体色彩进行区分。
吕叔湘先生指出,“区别的办法基本上还是用‘文’和‘白’做标准……”。所谓的的“文”,即“书面语言”;“白”即“北方白话”。也就是说,“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尤其是文言词语。
如:作成(成全)、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作孽、作陪、作祟、作态、作息、作谢、作业、作揖、作俑、作战、操作、创作、动作、耕作、工作、劳作、写作、制作。
成语几乎全用“作”。
如:当牛作马、敢作敢当、敢作敢为、故作高深、胡作非为、矫揉造作、苦中作乐、弄虚作假、述而不作、无恶不作、为非作歹、为虎作伥、为人作嫁、惺惺作态、寻欢作乐、以身作则、自作聪明、自作多情、自作自受、作恶多端、作法自毙、作壁上观、作奸犯科、作茧自缚、作如是观、作善降祥、作威作福。
而“做”则多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
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眉眼(使眼色)、做圈套、做人情、做生意、做手脚。
第三种区分方法:从语法特征进行区分。
1、宾语是双音节动词,多用“作”,在这种情况下,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作”的动词性已经虚化。
如:作报告、作测试、作比较、作补充、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作回应、作介绍、作解释、作决定、作努力、作判断、作思考、作说明、作调整、作妥协、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
不过,上述词组中的“作”,现在也用“做”,但依过去惯例一般用“作”。
2、宾语是双音节名词,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
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物业、做项目、做学问、做业务。
至于常用的“作出”一语,用法与前者大体相同。一般带双音节动词,如“作决定”、“作努力”,也可以说成“作出决定”、“作出努力”;少数情况带双音节名词,如“作出成绩”、“作出结论”等。“作出”与“做出”,可以通用,但用“作出”更合乎书面语的特点和使用习惯。
另外,作单音节动词而不带宾语,一般用“做”。例如:做好、做成、做实(将事情做得扎实、落实)、做完、做得好、做大做强、做到老(学到老)。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做小动作。
读到此,倘若您已经对“作”、“做”二字的用法大体有所了解,下列的文字就大可不必再费时、费力了。但若仍有兴致,接着读下去,也许会有更多收益。
二、从词义上再行综合分析、比较:
从词义分别来看,“作”、“做”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叉重叠。
1、只用“作”或多用“作”:
1)“起(起身、兴起、出现、发作等)”之义,只用“作”。例如:日出而作、兴风作浪、枪声大作、振作,以及作怪、作呕、作响、隐隐作痛、勃然作色等。至于“作声”与“做声”,《现代汉语词典》只收“做声”,但“默”字条的用例有“默不作声”;《辞海》只收“作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作声”为正条兼收“做声”;《汉语大词典》二者均收且释义相同。因此,二者通用,并可优先选用“作声”。
2)“写作、创作”之义,“作”、“做”习惯用法有别。作家、作者、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作序、作传(写传记)等,依惯例用“作”。作诗,依惯例多用“作”,但用“做”也无不可,《现代汉语词典》“做”字条就以“做诗”为用例。后面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短语,常用“做”。例如:做文章(写文章)、做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几首诗、做两支曲子等。做文章、大做文章,比喻抓住一件事加以炒作或借题发挥,均用“做”。
“书写”之义,只用“作”。例如:“仓促,也作仓猝。”
“作品、文章”之义,只用“作”。例如:作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大作、仿作、佳作、杰作、力作、拟作、伪作、习作、原作、著作、拙作、诗作、剧作、处女作、代表作做饭等。
3)“当成、作为”之义,多用“作”。例如:成语“过期作废”、“认贼作父”、“作死马医”(俗语为“死马当活马医”),均用“作”。这与“作”很早就有“当成、作为”之义有关。例如,《尚书•舜典》中就有“朴作教刑(以木条抽打作为学校的刑罚)”之语。据此,“以理论作指南”等,一般用“作”。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前面引用的吕叔湘
“作”和“做”
2026-11-05 1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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