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场春雨冲洗掉了蒙在绿树叶上的许多灰尘,这些绿树叶在树枝里憋了整整一个冬季似是憋得受不住了,寒意尚未完全退去乍暖还寒的时候它们就迫不及待得一个劲地吐绿、伸长,吐呀吐呀一直吐到这农历的四月。人间四月天,四月是好时节呀。
树叶吐绿吐到这农历的四月已是绿的不能再绿了,伸长的也到了极限,可是它似乎憋在肚子里的力气用不完似的,仍旧是一个劲地疯长。它想再绿些,再绿些,可如要再绿些只能借助“化妆”——靠雨水来冲洗了。可别说,这“化妆美容”还真管用,被雨水冲洗后的树叶展现的那才叫生机勃勃,像刚刚落地的马驹子,不,比马驹子还显活力生机,它似是在说,哼,这四月天是我的!
四月里,各种各样的花儿,叫上名字的,叫不上名字的,都争相绽放,如果这个时候到田间走一遭,肯定有种说不出的感受,看花儿的鲜艳,闻花儿的芳香……可惜城市里的人要有这样的享受,只能到植物园或公园里去寻找了。虽然街道的两边也有一些花草来美化城市,可那些花草满身灰尘,还不如插在牛粪上的花朵呢。它们就像一个个蓬头垢面的少妇,徒有年轻与美丽,却看不出一点点风韵,难以吸引男人们或欣赏或好色的目光。唉,这怨谁呢?
就说那路两旁的花草吧,谁让它们生长在路两旁了呢,若生长在公园或植物园里还可以逃离尘埃,若生长在乡村田间还可以获得些清新自然,偏偏,唉,偏偏它们生长在这尘埃飞扬的城市中街道旁。“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老古话都是这么说的,它们想有个干干净净的身子可能吗?
可是,这人间四月天的暖洋洋的天气,不管是在尘土飞扬的城市还是在清新自然的乡村都是一个样的让人精神焕发。这暖洋洋的劲呀,真教人舒服。如果能,没有人不愿意拿整整一个寒冷的冬季和炎热的夏季来换得这四月里的一天甚至一个小时。如果有人要我把这四月天的好处细细形容出来,我要说我的笨笔可不行喽,别说我不行,就是那些大师级的人物又有几个真真切切的形容出来的呢。
或许这天气不用来形容吧,只要到大街上看看女人就体味到了,因为天气所带来的一切在女人身上找到了载体,像是鬼魂附体一样附在了女人们的身上。有人感叹说,人间四月天是专属女人的。没有人反对。那去掉了臃肿的棉衣的女人的身体此时显露的线条才真叫美呀,高耸的胸部,细细的腰部,浑圆的臀部,修长的身躯,一举手一投足,妩媚尽现。女人们走在大街上,让男人们眼花缭乱。真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如果哪个男人说他从未对大街上的女人多看过一眼,那么,别人会思讨:这家伙是虚伪呢,还是生理有问题?
唉,这让人骚动不安的四月天呀!

二
白日里他在校园的小路上又遇见了她,远远的他就看见迎面走过来得她。她穿的是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衫,一条蓝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白色的休闲鞋,特别的显青春气息,正一步一步地向他走来呢。当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近的时候,他却低下了头,不敢看她一眼,装作一点都不在意的样子,与她擦肩而过。那一会儿,他的心跳的好快呀,他能听得到他“扑通,扑通”的心跳声。你不是喜欢人家么,你怎么连看人家一眼都不敢,真是个胆小鬼,怕什么呀你。抬起头呀。他在心里数落着自己,但终没有鼓起抬头的勇气。
他暗恋她已经好久了,他见过她有多少次他都记不清了。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他想过自己是从哪一次遇到她开始偷偷喜欢她的呢,是在自习室里那次,还是在餐厅里那次,抑或都不是,而是在图书馆后面的小路上那次。记不起来了,记不起来了,在哪儿都不是一次两次的了,谁能记得清呢。唉,想这问题有什么用呢,不管是哪一次,反正是已经偷偷喜欢上人家了。可是你怎么从不敢和人家说一句话呢?在自习室里的时候,你可以装作没有带笔借用她一支,你还可以装作找不到空位子问她的旁边是不是有人坐……总之,你可以想出千万种理由与她说上话,但是你从不敢。你怕自己太平凡吸引不了她吗,你怕自己是个穷小子爱不起吗,你怕自己太笨不会讨女人欢心喜爱吗,唉,你怎么有这么多的顾虑呢。一想到这些他就又羡慕起他的好友伟来了。
伟很会和女生交往,他也有很多吸引女生的地方,他的乒乓球打的好,足球踢的棒,百米跑的快,人又精神帅气,钱虽不多可也够看电影吃顿饭的,学习不太用功也可考个好成绩等等吧,说起他身上的优点多得有点让人数不过来,当然喜欢伟的女生不少,可伟已经有了一位美丽可爱的女朋友了。
他想,伟的命真好,而自己那,用一无所有来形容一点也不足为过吧。
“嗨/我没那种命呀/她没道理爱上我/英雄和美人那是一国的……”陈小春是对着麦克风这么唱的,而他是用心来唱的。
不过,他也有感觉自己很幸福的时候,那就是他与她曾经有过两次的眼睛与眼睛的重逢,一次是在餐厅里,一次是在自习室里。在餐厅里的那次他一直认为是老天爷安排的,那天上午他买完菜放在一张餐桌上就去买馒头了,当他拿着热腾腾的馒头回到餐桌前欲坐下的时候,发现坐在对面的竟是她,正巧这时她一抬头,就这样在刹那间眼睛与眼镜重逢了。他的心情是又紧张又兴奋,感觉自己怎么个吃法都很不自然,吃相很难看很粗俗,后悔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有好好练习一下自己的吃饭姿势呢。他想,她一定注意自己的狼狈了。结果,在兴奋、紧张、胡思乱想中,那顿饭是怎么吃进肚子里的他自己都不知道了,当他吃完发现对面早已没了人影。他为自己的狼狈傻笑了两声,又自责了一番,就走出了餐厅。而在自习室里那一次,他认为似乎是正常了一些。他很自然的来到自习室门口,正欲走到他的座位上去,谁知无意中看到了她,她正一手托着下巴,一手玩耍着钢笔。他想,或许是她看书看的累了。自然而然的,又是一次眼睛与眼睛的重逢。现在的他回忆起那两次的幸福瞬间,仍感觉是回味无穷,不觉中脸上就会流露出笑容。
与她擦肩而过之后,他又对着她的背影遐想无限,直到她长长的秀发一起一伏渐渐消失。你要好好学习多多读书呀,你不是喜欢写作吗,当你读书读的多了,学识也丰富了,文章也可以写好了,写好了文章就可以使你这个没有优点和特长的人有那么一个小小的特长,那时她或许会喜欢上你也未可知。他在心里给自己鼓励。他想如果能够发表一篇文章,见到她他会有胆量和她说上一句话,至少给她写个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