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来不会去想,有一天,这个世界只剩下自己…
2011七月的某一天,我的世界忽然崩塌,让年仅18岁的我再也不会笑,不会哭…
2011八月的某一天。
东亚富宅区。
我站在街灯下,做好了一切准备,在这个晚上,我准备把自己卖了,没错,就是卖了,因为再也找不到可以存活的理由,对世界,舍不得也放不开,所以这是我最后的选择。不远处开来一辆保时捷,开的比一般的车要快,我在心里默数着,什么时候冲出去不会死。三二、一。
噗……刹车声响起,但是也只有刹车声,没有车主的叫骂声和我的尖叫声。“今天起,我接受你除了上床外的所有要求。”我手撑在他的挡风窗上淡淡的说着。“上车”他冷冷的说道。我转向他的车门坐进去,没有车主绅士的为我拉开车门或小心翼翼的护着我的头,当然我也不会去想遇到那种待遇。
车开了没多久就停了,在一栋白灰色的小别墅前,我跟着他下车,盯着自己的脚慢慢的跟着他进去,房子的主人好像只有他一个。
我们进二楼的一间房间,他径直走向衣柜拿出衣物进了浴室,我也走向他的衣柜,拿了一件他的大白T恤。走向另一件浴室。等他出来时我坐在他的沙发边的毛毯上,他拿了一本书,半靠着床上看。“今天起,我睡地上你睡床上”说完闭上了眼睛。他表情变了变,没说什么。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他和他的保时捷度不见了,我下楼找了桶泡面吃,然后继续上楼睡觉,对于他,对于他的保时捷和豪宅,我没有半毛钱的兴趣,甚至跟本没看他,只是隐约感觉他是个少年,高出我一个头,或者还要更高点。
他晚上回来,也是洗洗就睡,偶尔翻几下书,我从不会去看他长什么样,他也从不会看我,我们之间好像永远不会有任何交集。直到一整箱泡面见底的时候…
那天晚上我在门口吹风,他开着他拉风的保时捷,款款的从车上下来,搬出与他气质很不相符的东西—泡面。我这时也才开始细细的打量他,他的确比我高出不止一个头,我也不会用华丽丽的形容词,只能说,他很好看,特别特别的好看。
凌晨一点多的时候,我发现他蹑手蹑脚的下楼,现在的我总是很容易醒。于是我跟了上去,他或许是饿的慌了,拿了一桶泡面在捣腾。几分钟后,大概是吃不惯吧,我听见他呕吐的声音,看见他把那桶泡面给扔了,嘴里还呸呸几声,而后好像还不解气,便把哪一箱泡面都给扔了,我看着忽然就有点好笑。转身上楼去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交集会由这桶泡面开始。
早上我起来的时候他还没有走,坐在沙发上盯着我看,我大大方方的站起来去浴室洗漱、出来时他一把拽住我的手就走,我不会拒绝,我记得我说过的话,接受他除了上床外的所有要求。
他把我带进一家简单又不失格调的早餐店,我也认认真真的吃完了我这些时日唯一像样的早餐,然后他又拉着我进服装店饰品店把鞋子包包等该买的都买了。“31a,黑色,不要蕾丝的。”他微微怔了怔,拉着我走向转角处的内衣店。
往后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在我认为有交集的时候,我们没有任何交集。我也乐得轻松,他不再让我吃没营养的泡面,每天有钟点工定时来负责我的一日三餐。反正我只想活着,不去想过去,不去想未来的活着。
在我认为我们不会有交集的时候,却又了交集…
我认为我会一直这样活着,直到—我来了月经。
我蜷缩在冰冷的地板上扭动着身躯,额头上细密的汗珠,脸色苍白如纸,嘴唇被我咬破了。在这个属于男生的别墅里,我翻不出此时需要的东西,我从小体质就差,所以每每来例假时都很疼痛难忍,有时还需要吊瓶。在我一分一秒的煎熬着的时候,他回来了。他看见我的无助,看见我身体的不适,也看见那洁白毛毯上的血渍。可是他的表情还是没变。忽然他邪气的一笑说:“你再怎么逞能,也不过是个女人。’那淡淡的话语竟让我心跳漏掉半拍,一时忘了疼痛。“你要出去么?帮我带包七度间。”我说。他转身离开,回来时带来了我需要的东西,我也才发现他如此细心,日用夜用和护垫都齐全。他走向我,递给我一盒东西,我看了看,大概是痛经的药。
等我收拾好了自己收拾哈了房间后,他走向我,我连连后退,却刚好退到墙壁上,他一只手放在裤袋里,一只手撑在我后面的墙上。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柠檬香味。
“为什么不问我的名字?”他轻轻的说。
“名字不重要。”我说。
“有一天你会不会问我的名字?”
“不会”
“那你记好,我叫唐谨。我想知道你叫什么”
“我的名字,你来取。”我说。
“晨曦,你叫晨曦。”他说。
我怔了怔,眼眶闪过一抹湿润,半晌才使劲点点头,挤出一个好。他对我这种奇怪的摸样也没多在意,因为他看见的我一直如此。只是他却不知道,从那天起,我和他注定纠缠一生,他不知道,我真正的名字—廖晨曦。
那天开始我变得不再排斥他,或许人都对在自己对生活失去信心时点燃自己生命热情的人充满感激。我会时不时找他说话,要求他带我出去散步逛街。他种是笑笑说早知道应该早点帮我取个名字,他说我是丢了名字的小狗。我总会在大街上追着他跑大喊着你才是小狗。慢慢的我知道了他是个大一的学生,他家族的企业在美国,所以他家人都在美国。
他从来不问我的过去,我有时会问他为什么不过问我的过去,他只是温柔的笑着:“我在等着你自己告诉我。”然后我们就痴痴的笑着,仿佛收集了整个世界的阳光…
我们相处了好几个月,在我生日的那天我白痴的告诉他这天是我的生日,于是2011年11月23号一点整,在最后一个时辰他穿着拖迎着冷风跑去给我买了一只跟我差不多高的毛绒兔子,红着脸叫我给兔子取名字,我痴痴的笑着,说就叫唐谨吧,他的脸就忽然从眉毛红到了脖子根。
他每天白天要去上学,我就照着书上写的倒腾着乱七八糟的食材,往往是最后都没勇气给他吃,然后怕他发现就拎着那些战败的证据屁颠屁颠跑到比较远的地方仍了。
圣诞节的那天,他买了很多零食回来,还有两个大大的苹果。我躺在他的腿上啃着苹果,忽然想把我的一切告诉他。
“一场车祸断送了我的家,断送了我的父亲,而车祸的肇事者,是我的母亲,他们去年离婚了。我却没有办法把我的母亲供出来,那是我的亲妈,亲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