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的时候,很喜欢折下路旁的蒲公英,拿在手里,看着它毛毛绒绒的一个小团,雪白雪白的,觉得它好漂亮。所以从来都舍不得把它吹散,因为我想和它在一起,不想让它离我远去。
后来有一次妈妈看到了,她对我说:“为什么不让它去飞呢?”
“妈妈,我会关心它,照顾它,好好爱它,它会过得很快乐的。”
“孩子,有些时候就算在一起,也不一定是快乐的。如果你爱它,就该让它去飞,让它去寻找它自己认为的快乐。”
“好吧,妈妈。”
我举起手中的它,憋红了脸很用力地吹去。
白色的毛毛飞了起来,四面八方地飘散开来,它露出了喜悦的笑脸。
“这样子它就会快乐了吧。”
“也许会的。”
“但是为什么我的心好疼呢?我不想让它走呀,我想让它和我在一起。”我望着手中秃秃的花杆,一阵酸酸的滋味在小小的心里漫延开来。
“孩子,你想到它会很幸福,会在阳光下尽情的舞蹈,难道你不快乐吗?记住爱不仅仅是占有和得到,只有它是快乐的,那你才是真正爱它的。”
我点点头。
“可是,它还会想念和我在一起的日子吗?它还会想我吗?”
“当然了,它一定会想你的,有一天它会明白,原来你是如此地爱它。”
“那它还会想回到我身边吗?”
“也许会的”
“可它回不来了呀,它飞不回来了。”
“是呀!世上的爱有时是没有回头路的。”
妈妈无耐地摇着头。

二
我没有念高中,在我们那个小城里直接念的中专。也就是在这所学校里,我遇到了我的蒲公英爱人。
他没有白白的皮肤,没有挺拔的身高,也不会说一些好听的话。但是,在我的眼里他却是最棒的,无人可以替代。
他的脾气很差,犟犟的。我常说他象一头驴,使起性子来多大力气也拉不回来。他总是笑笑或者瞪我一眼,不说话也不反驳。但是我喜欢他的倔脾气。
他的皮肤很黑,有点象后时代的古天乐。对于他的黑,他有自己的理由:小时候喝汽水多了,里面的色素造成的。
我没学过医学,也不太明白化学,所以到现在为止也没弄明白他的定论到底有没有科学依据。可是找不着事实来证明他的说法是谬论,也就只能信其有而不能信其无了。
至于他的长相,说实话还是比较帅的。当他第一次走进教室的时候我就发现了。
后来,接触多了。我才发现他的长相比肤色更象小古。所以古天乐一直是我的偶像,这么些年从未改变。
说到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他的?这个问题我也一直搞不明白,在我的记忆里只是感觉突然有一天不再喜欢听他讲他的女朋友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人提到他,我都会竖起耳朵听。只要有他的地方,我的目光总是跟着他游走。再也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因为看着他的眼睛我的心会痛,目光也会游移不定,浑身上下都不自在,莫名其妙的就不知所措。于是,我告诉自己:完了,彻底地爱上他了。
但我只能对他好,默默地对他好。因为我开不了口说:我喜欢你,我爱你。
也许我一直都是对他那么好的,好到他已经对此习以为常了。他没有任何感觉,更没有任何反应。他依然和我无话不谈,谈他们宿舍哪个哥们又想追谁。谈他姥姥如何把他带大。谈他小时候在家炒鸡蛋放孜然。谈他回家时看到了谁,还有在半路遇到的新鲜事。谈他放假回来又胖了。
我常常对着镜子照。
“难道我不像女孩子吗?”
我总是这样问自己。
可是镜子中的人儿分明是个女子,头发过肩,穿着裙子,身材也适中,没有一丝男人的痕迹呀,这是为什么?
是我的声音太粗了?可是也不对呀,我的声音不是那样的。
那就是性格,可能我的性格大大咧咧的像男孩子。但是现在家家都是独生子女,男孩与女孩的性格也许根本就没有太分明的界线了。
我没能为自己的设想找到合适的回答,索性不去想了。
还是依然那样地对他。
依然会为他洗衣服,洗桌布。依然在买作业本的时候给他带上两个。依然在他踢完足球满身大汗地趴在桌上睡觉的时候为他扇风、擦汗。依然为他邮出给远方女友的信。依然害怕他冬天会在宿舍里受冻。依然担心他贪睡上课迟到被老师罚。依然喜欢看着他渐去渐远的背影。依然在假期看不到他的时候对他产生无边的牵挂。依然……
我也曾偏执的想:为什么他的身边总有女朋友?为什么他不被车撞到?如果真有一天他被车撞了该多好,就再也没有女孩子与我争了。我愿意一辈子照顾他,不离开他一步,我一定会好好爱他的。我保证。
可是,我的想法一直都没能变成现实。他依然健康地活着,依然蹦蹦跳跳的,依然和以前一样。身边依然走马灯似的地换女朋友,而我永远是被他忽略的那个。虽然我们近在咫尺,虽然我是他的同桌。虽然我们每天在上课的时候都会趴在桌子上,脸对着脸聊天,但谈论的话题永远与爱情与关。即使有,也是他和别人之间的。
有句话说的好: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明明在你身边,可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是可怜的,直到毕业前夕,他都没对我产生兴趣,更别提对我说一句带有感情的表白了。
只是这几年我一个人默默地喜欢他,爱他。也许我对他的好可以罗列出一筐,但那有什么用。打动不了他的心,我的爱就是白白地浪费。
在他的眼里我也许就是空气吧,或者是贴着女人标签的男人。
我这样想着,心也冷了。
突然之间我想到了蒲公英,想到了妈妈的话。
是呀。爱不仅仅是占有和得到,更是付出和给予。这是小时候妈妈就说过的。也许有一种爱就是放手。让你爱的人去爱他想爱的人,这才是真正的爱吧。
于是,我命令自己一定要把他忘记,不管用什么方法。
我撕了他的照片。挖掉班集合影里他的头。勾掉他写在我同学录上的留言,一个字也不落下,包括他的名字。删除了他的电话号码,他的住址。烧了记载着与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还有对他说不出口的思念的日记。再也不和同学朋友谈起他……
可是一切都是徒劳。
用尽所有办法,他的名字,他的影子,他的一切一切都印在了脑子里。想洗洗不掉,想忘忘不了。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我明白了一个事实:我真的爱他,而且很爱。
曾听人说过,忘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