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派出所门口的台阶上蹲着,手机屏幕亮着,搜索框里打了一行字——强奸罪一般多长时间判决。输入的时候手指都在抖,键盘上的数字打错了两遍,又删掉重打。旁边有人推着电动车过去,车筐里的塑料袋晃来晃去,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就是那一下,突然觉得自己蹲的这个地方特别空。
判决时间里的侦查阶段
头三个月根本没什么消息。去问过一次,接待的人说案子还在侦查,让回去等。回去之后就开始数日子,一天一天在台历上画圈,画到第三圈的时候,人已经有点恍惚了。其实也不是真的在等什么结果,就是不知道除了等还能干嘛。
后来才反应过来,逮捕之后侦查羁押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的能往上一级检察院批延长一个月。这些都是后来在看守所门口碰见另一个家属,人家跟我念叨的时候才听进去的。之前自己瞎查,满屏都是律师事务所的广告,点进去就要留电话,填了两次,后面接到的推销电话比法院的通知还多。有个说自己做了二十年刑事的,张嘴就要先付五万,问他到底多久能判,他说"这个不好说,得看案情"。
那阵子连小区门口摆摊算卦的都去问过,人家摇摇头说这事儿他算不了。
强奸罪判决的法院审理期
案子移到检察院那会儿,大概是第六个月。审查起诉一个月,重大复杂的能延半个月,这些都是后来才搞明白的。当时只知道又换了个地方等,从派出所门口换到了检察院对面的小卖部门口。小卖部老板都认识了,每天去买一瓶矿泉水,站在他那个遮雨棚下面待半小时。
第一次退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就是说证据不够,打回公安再补。补充侦查一个月,完事再重新算审查起诉的时间。来来回回退了两次,这中间又耗进去小三个月。那段时间觉特别轻,楼道里有脚步声就醒,醒了就摸手机看有没有未接来电。
法院立案之后,心反而定了一点。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写得明明白白,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能判死刑的、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或者那种交集范围广、取证困难的案子,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还能再延三个月。我们这个不算特别重大,但中间有一次司法鉴定拖了挺久,所以从法院立案到开庭,又等了一个半月。
宣判那天没让进去旁听,说是涉及隐私,不公开审理。就在走廊里坐着,听到里面法槌敲了一下,隔了大概二十分钟,书记员出来念了个号码,说家属可以进来拿判决书。站起来的时候腿麻了,扶着墙缓了好一会儿。判决书捏在手里,纸是薄的,字很小,第一行看了三遍才看明白。十四个月,从报警到拿到那张纸。回家的路上经过那个小卖部,老板抬头看了一眼,没说话,又低头擦他的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