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我嗅到一股人的气味,我四处寻望,发现不远处有个长发青年一动不动的坐在草地上。我悄悄走近,原来是一个画家,正在用画笔描绘着美丽的草原。再近些,我认出了这个画家竟然是情人冬冬。我没有向他打招呼,默默的走进他的视野,然后安静的坐下,望向他。他一抬头,看见了我,先是疑惑,后是惊喜。我不能确定他认出了我,但我能确定他会将我收入他的画中。
他看我一眼,画笔勾勒一下,甩一下头发。
我在想他的画:一只瘦骨嶙峋的老狼,安详的闭着双眼趴在枯黄的草原上,稀疏的毛发在轻柔的风中威风凌凌,背景是一片血色的黄昏。”

——千百秀《水晶骨头》

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我的整个神经已经从一开始的紧张转为了忧郁跟苍然;脑海中,依然能够带着压力跟悲怆回想起这个故事的一幕幕。不禁感叹,这就是一只狼,一只在繁华都市中被当做狼狗与人类共同生存了一生,内心深处却仍然时时刻刻在追寻回家的路的狼。可是,在年华已老的时候,它终于回到了草原,它原本的家,它最终的归宿,也是最完美的结局。
自始至终,我一直在思考,也一直在无奈,这只叫风儿的狼究竟是屈从地认命了,还是胜利了呢?它有过顺从,有过叛逆,有过逃亡……也许是因为它最终屈服了现实,成了一只真正意义上的狗才能在人类充满欲望的统辖下活了下去?还是因为它最后在既老去的时候,仍然有着独立的品格,才能回到家乡,才能够不留遗憾地活过一回?
这当然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目的也并不是仅仅想写这个故事的读后感或是推荐大家读这本书。我只是,总觉得该记录点什么;因为,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的无奈——跟这本书的主人公风儿一样,“我们都厌恶现实却无法抽身隐退”。诚然,我们生活这个世界当然不是悲情主义小说中所写的那么极端与肮脏;也并非没有爱没有正义。只是,却是如此的无奈。这实在是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的精神追求,应当牺息在哪里呢?
今天跟一个资历稍年长的朋友聊起物质与精神享受。算起来,我只不过是个刚刚参加工作,涉世未深的小丫头而已;或者还不懂得什么叫做生活。我玩笑说起,自己从现在开始节衣缩食,然后买一台数码相机,一台电脑——其实这是个一直以来的梦想,我向往自由自在,随心所欲;我喜欢捕捉这世上所有美好事物的瞬间,并定格为永恒。只是,在毕业离校后面对真实的生活时,我才发现了现实的残酷与无奈。我们要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份能够养活自己的工作;当我们能够不为衣食担忧时候,又要为升职,办公室的勾心斗角开始投入;当能够按着预想的脚步走上去,有了空闲时,也许却会发现,最好的年华已经过去……充斥在回忆里的,是无休无止的对物质与金钱的追逐……也许会有人说,正是因为年轻时代打拼来的物质基础,才有资格在以后的生活里谈精神享受……
我不否认这个事实,因为我本身也是如此。在现代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里,事业,对目前的我来说变得远不可及;我像行尸走肉一般,为了生活而生活着;为了明天能吃饱饭而琐碎着……全然已经忘了自己究竟要追求什么。金钱?房子?车子?还是一个有钱有势的好老公?……我突然觉得自己变得现实而又可怕。当初纯真的梦想,已经被快节奏的现实打得粉碎,找不到自我。诌媚地取悦于上司;费尽心机的跟同事打哈哈;强忍着所有的火气面对挑剔的客户……有时候很累,却又不得不学会适应,因为,这是我们的生活。生命于21岁的我,也只不过是刚起步而已。想来,现实中的我,我们与书中人性化的风儿本质上,算不算同一种思想呢?
我何尝不想做一个纯粹的自己。可是,看到当大批的民工,知识青年涌入这个大城市,就业,下岗,又再漂泊却仍然不肯回乡下的时候,才猛然明白,诱惑我们的,是这个城市所赐于我们的物质梦想。只是,生活教我们学会了挣扎。于是,愈是繁华的都市,便愈有了无数人的浮浮沉沉……风儿最终能毫不犹豫的抛弃了所有的一切荣耀与物质,追逐梦想中的草原而去。只是,这个时候的他,华年已不在,满身伤痕。如此,心中果真就没有悲伤与懊悔么?即使有,他也终于实现了一个最美的梦。而我们呢?

“‘骨头对于狗来说就是具体而充实的生活,但透明的水晶让我们一眼就看透了生活的本质,不过是一场并不存在的虚无,在虚无中,只要你有愿望,就可以通过对生活的不同想象创造出不同的具像生活,骨头不再是简单的骨头,而是可以想象的任何东西。’而事实上,‘骨头就是骨头,是看得见的,是闻得着的,是吃得了的,是满足得了自己的胃及口水的,仅此而已。’”

我无比悲哀地看着这几句话。却终于明白,永远没有这样的勇气找回一个真实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