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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年之诺“我在转角守护你直到暮年。”——《题记》2007年的初夏,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这一年,我6岁,他8岁。这时的他还很美好,像一个被人擦得十分干净的水晶杯,在午后的阳光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第二次见到他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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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凌乱的脚步追赶着幸福(一)分开会比现在幸福吗“不如我们分开过吧?”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拼命的忍住眼泪,幽幽地说出了这句话,声音是那么的低沉,听不出话语中的任何感情。“……”“不如我们分开过吧?”在没有听到晓强的声音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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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与春风墨离第一次见到朱砂是在崇宁元年的冬天。容熙对入宫不到两月的朱砂宠爱有加。这不,差人把在外游画的墨离带了回来,意思大抵就是:爱卿啊,朱砂美人这么漂亮,你来给她作幅画吧。无聊,不就是一张人脸吗,有什么好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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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过后唱起七月离歌“七。”“嗯?”“今天送我回家好吗?”“嗯。”“喂!你别就知道嗯嗯!换个词嘛。讨厌!”“……”“七,我要喝奶茶。”“好。”“额,怎么不问我喝什么口味啊?”“草莓啊,你不是一直喜欢这口味吗?”“我今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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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向日葵的花语(一)请把穆林学长让给我吧。为什么?因为你不够爱他。哦?我可以比你更爱他。今天是我和穆林在一起两周年的日子,莫名其妙的有学妹跑过来要我放弃穆林。这怎么可能?她未免太天真,也太过相信表象。不明白什么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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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秘密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坐在长途客车上,选择最后排靠窗的位置坐下,然后把耳机塞进耳朵里,把音乐开到最大声。静静享受着动听的旋律带给自己的喜悦,每一首歌都有自己的情感,可能是性格的关系,我喜欢听慢歌,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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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小人物小人物叫阿肯,旧社会的遗少。也许是过惯了钟鸣鼎食的日子,肯少爷始终是一身纨绔作派。现如今新中国成立了,毛主席说的好,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阿肯不以为然,他被指为地主余孽,抄了家分了地,倒是两袖清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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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笑我痴我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没有上过几天学,也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但,我却是一个重情义、爱幻想的女人。也许,命运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在人的一生中总是设置太多的坎坷,来让人承认自己的脆弱。在扒开血淋淋的伤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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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忆故人不可见世间有多少这样的事呢?树在,叶去;叶在,花去;花在,香去;香在,闻它的人去。回忆越过崎岖的山川,终于回到了梦过百千回的故乡。临树望着远远的天空,想起从前那些被炉火映红的冬天。原来,童年赤着脚的快乐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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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风景大约在六七年前,我像现在这样,背着画夹,走在这条宽阔的高速公路上,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幻想过流浪汉一样的生活,对任何事情蛮不在乎,遇到了也不懂得珍惜。我所来到的柳镇是一个喧闹的地方,宽阔的高速公路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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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离别,叫做爱六岁那年,午后的阳光还是那么灿烂耀眼,金黄色的麦子随着微风轻轻摇曳,舞动着最飘逸的舞姿,那一片黄,是那么动人。“外婆,爸爸妈妈到哪儿去了?怎么从没见过他们呢?”我睁着童真的眸子,望向苍老的外婆,问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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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种我是红星木材厂的退休职工,以前住在木材厂家属院。后来,房产商购买了我们厂的地皮,修建了这座住宅小区。我一个单身汉,幸运地分到一间公寓,虽说是单位里最小的,却也两室一厅,四十平米。厂子没落多年,早就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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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寻亲路《一》傍晚范秋萍去幼儿园接儿子涛涛,老师告诉她涛涛已被人接走了。“是谁接走的?”她焦急地问。“是位青年男子。”“青年男子?”她边转身离去边喃喃自语,“是谁呢?莫非是他舅舅?”她猜测着。回到店里,她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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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或见于微小之间自从自己成了一个由配角转变为主角的的岑婵已经有了三十个年头了!在这期间,她的性格有了很大的转变,因为这就是作为一个媳妇、一个母亲所能够被改变的。而改变最大的是——耐心!没有了耐心,就算你再怎样椎心顿足